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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第六届优秀研究成果交流年会在玉林召开
广西高院跨入全国法院系统理论研究工作先进行列
发布时间:2012-06-28 10:42:03


区高院罗殿龙院长作讲话。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文玉)   6月27日,广西全区法院第六届优秀研究成果交流年会在玉林市召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在讲话中强调,全区法院要充分整合法院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力量,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水平,推动全区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为实现广西“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罗殿龙指出,近年来,广西法院取得了一大批有价值的优秀调研成果,为推动全区法院审判、改革和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和强有力的智力成果支持。特别是2011年广西高院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成绩优异,共获得二等奖6篇、三等奖11篇、优秀奖11篇,总成绩名列全国第五名,荣获省级单位组织工作先进奖,并获得大会介绍“广西经验”。这是广西高院二十多年来获得的最好成绩,跨入了全国法院系统理论研究工作先进行列。

  对下一步全区法院如何加强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工作,罗殿龙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法院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区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是认清形势、坚定立场,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的需要,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司法能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需要,是法院实现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的需要,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加强统筹、突出重点,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的综合效益。全区法院要密切结合全区法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决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部署,密切联系审判工作实际,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待解决的涉及司法工作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为服务大局、推进自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成果支持,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的综合效益。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搭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的良好平台。全区各级法院领导要研究制定工作考核机制,加强研究专项经费保障,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参与理论研究的积极性。要加强研究统筹部门的人才引进、工作激励和职业保障,努力促进理论研究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要增强研究能力,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水平。全区各级法院要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实施研究课题的能力,增强研究成果转化的能力,增强研究写作的能力,进一步完善与创新研究方法,全面提高全区法院从事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队伍的研究能力。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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