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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立案窗口的一件小事
作者:杜晓庆   发布时间:2012-06-15 11:11:10


    “法官你好,我的汇票丢了,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啊?”

    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在立案窗口问道,边说着就递进来一些资料给接待的法官。通过资料了解到,她是澧县某制造公司的一名会计,遗失的汇票出具地是武汉某公司,如果办理公示催告,需要到汇票出具地,也就是应该到武汉立案。

    负责接待的闵法官向中年妇女说明了这一情况。“法官,我知道呢,就是因为要去外地,怕资料准备的不齐,来回跑麻烦,想向您咨询呢。”

    听她这么一说,闵法官了解到中年妇女的来意,便开始耐心的向她说明法院办理此类案件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中年妇女边听边记录着。尽管案件不在这受理,闵法官也总是露出谦和的笑容,热心解答,生怕漏说了什么。在所有的问题都弄清楚后,中年妇女再三表示感谢,便离开了立案大厅。

    下午,我又看到了这位中年妇女,心想,是不是哪些问题还没弄懂。“法官,我照您说的回去后便准备了这些资料,麻烦您再看看行了不”。闵法官乐的笑呵呵,说“可以,当然可以。”便又开始帮她认真的审查起一叠叠资料,还不忘提醒她如果单位委托她办理,需要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最好带上单位公章办理立案手续。这回,中年妇女满脸笑容,一再的感谢闵法官,然后匆匆离去。

    每天都会遇到很多这样的群众来咨询、立案,法官的一言一行都可能影响着来访人的情绪,法官的言语有时就是一张名片,关乎法院的形象,因此,我们需要充满热情,耐心、细心、热心的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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