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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络求爱遭拒竟敲诈报复
发布时间:2012-06-04 10:30:4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其明 汪国振)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丛培东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经查明,被告人丛培东通过网上聊天认识被害人王某。2011年6月,被告人丛培东到海拉尔提出要与被害人王某确定男女朋友关系,遭到王某拒绝。2011年6月30日,被告人丛培东以到被害人王某单位闹事为由,向被害人王某敲诈人民币3000元。2011年7月13日被告人丛培东又打电话以伤害被害人王某孩子为由又向被害人王某敲诈人民币2000元未果后被抓获。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丛培东以胁迫方式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另敲诈人民2000元,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案发后被告人丛培东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此次犯罪系初犯,且全部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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