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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诺,赣州中院法官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2-05-25 10:46: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曾照旭)
“我承诺:由我承办的涉及界址争议的林业行政裁决案件一定到现场勘察。”5月24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法官在行动活动。
该院要求全院工作人员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重点在加强党性修养、履职敬业、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工作创新、廉洁自律、弘扬正气、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同时,要结婚该院正在开展的“创建作风建设模范法院”活动和“创亮点,争一流”活动等作出承诺。 该院要求承诺事项要具体实在、好记易评、切实可行,便于兑现落实。对于内容空洞无物、泛泛而谈,降低标准、等同一班工作和纪律,与工作实际脱节、搞“两张皮”,“假、大、空”口号式等不合格的承诺要求重写修改。 该院通过公开法官承诺,以便提醒自己时刻牢记承诺,践行承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进一步提升法院形象。“公开承诺,有利于相互监督,激发履行承诺的热情,让法院创先争优活动更具活力。”该院法官如是说。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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