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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源汇区人民法院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综述 作者:陈戈 发布时间:2012-05-18 09:22:47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顺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的一项听民声、察民情、顺民意、解民忧的民心工程,旨在通过活动的开展不断缩小法院实际工作水平与人民群众期望较高之间的差距。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活动要求,认真贯彻“党的事业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指导思想,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根本宗旨,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法院工作实际,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审判各个环节,认真倾听群众声音,尊重群众意愿,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批评权和建议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确保审判权始终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创新机制 规范建院 文明和谐司法是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法院贴近群众、赢得民心的重要手段。2008年7月份,源汇区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调整后,及时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号召全体同志建言献策,院领导分头与干警进行深入交谈,院党组公开电子信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源汇区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深入调查了解,收集到58条合理化建议,确定了源汇区法院“一年一个样,两年大变样,三年变新样”的发展蓝图。院党组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在2008年开展“规范建院年”活动,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扎扎实实地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创新司法政务管理机制,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源汇区人民法院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要求,明确领导干部抓队伍管理的职责权限,严格机关考勤制度、着装制度、干警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较好地纠正了少数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检点、着装不规范以及八小时以外不受约束等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保密制度、用车制度、财务制度及其他行政管理制度,纠正了个别警车乱跑、警笛乱响、财务混乱、侵民扰民的问题;加大考评督查力度,较好地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确保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健全完善审判流程机制,确保审判质量提高效率提速。该院按照“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的工作思路,统一排期开庭,对审判、执行各节点,对审限、执限实行全程动态监控,大大加快了办案节奏。进一步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审限监督机制,完善办案绩效考评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办案绩效与奖惩、评先、晋级、晋职结合起来,较好地增强了法官的责任心,调动了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审委会工作规则,增强合议庭工作职能,确保了进入诉讼程序的所有案件都能够在审限内办结。进一步规范民事案件管辖范围,根据民事法庭数量将办案范围按辖区划分,坚决杜绝了“乱找案源、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 创新人员分类管理机制,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人员分类管理是根据工作性质、职业特点及人才成长的不同规律,将干部队伍进行科学分类,建立相对独立又各具特色的管理体系,以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源汇区法院把全院各部门分为业务序列和后勤序列,分别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分类考评。由原来的年度考评改为月讲评、季通报、年度总结。在管理上,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出《人员分类考评办法》,对不同工作性质人员采取不同的标准实施考评,将考评结果运用到奖励和干部使用等方面。2009年10月份区法院人事机构调整时,10余名考评优秀的干警脱颖而出,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在对司法资源的配置上,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理念,将原来在后勤部门任职的6名审判人员全部调整到审判岗位,充实一线审判力量,缓解了案多审判员少的压力。 创新审务公开机制,确保审判权力始终为人民群众行使。群众的有效监督是提高法院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为了增加法院工作透明度,源汇区法院不断强化和规范对当事人的告知义务,保障当事人在立案、审判、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对审判过程的知情权。在立案大厅设置公告牌,及时公布管辖案件范围、立案条件、诉讼费交纳和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的基本条件及流程;在导诉台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书、执行风险通知书和廉政监督卡等;凡涉及评估拍卖的案件,及时向当事人公开需要进行的评估、鉴定、拍卖的过程和结果;凡法律规定应该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审理,并将判决书及时上网,该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一直走在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较好地实现了审务公开、司法透明,群众对源汇区法院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在区十三届三次人代会上,源汇区法院工作报告全票通过。人大代表们不无感慨地说“源汇区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求真务实的作风,领导放心,代表认可,群众满意”。 狠抓审判 注重质量 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建设公信法院的关键所在。一些老百姓对法院不满导致信访案件的根本原因是判决不公。源汇区法院院长王万松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办个错案对一名法官来说可能一辈子就那么一件,而对老百姓来说可能就影响到一个人的一辈子,要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必须在提高审判质量上下功夫”。为此,源汇区法院党组确定了“以一流审判质量促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把2009年确定为源汇区法院的“审判质量管理年”,全面改进审判作风,努力抓好案件质量。 严厉打击,宽严相济,全力保障社会平安稳定。源汇区法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开展 “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和“禁毒”行动,依法严惩了一批危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抢劫、抢夺、盗窃、故意伤害、制毒贩毒等犯罪行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刑事审判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说理关,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的人权,凡重大刑事、民事案件均到案发地开庭,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案件审理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感受;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积极贯彻“着重调解”的理念,附带民事部分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较好地保障了被害人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在预防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积极探索惩治、教育、感化、挽救的途径和方法,该院未成年综合审判庭在08年推出“未成年人综合评价制度”的基础上,09年又在全省法院率先推出“未成年人刑事处罚问卷调查制度”,在量刑幅度上广泛听取民意,这既是对未成年犯司法管理与社区矫正模式的崭新尝试,也是对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积极探索。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对该院这一做法给予高度评价,批示在全省法院推广。 以调促和,案结事了,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在民商事审判中,源汇区法院紧紧围绕“调解年”活动主题,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模式,积极开展巡回办案,依法妥善处理了大批民商事案件。今年4月份,该院组织全市部分优秀律师代表在阴阳赵法庭召开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研讨会,共同探讨新形势下促进社会和谐的途径和方法;下半年在辖区范围内设立10个社会法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活动,一些矛盾小、标的小的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便得到圆满解决。全院法官牢固树立“和谐司法,调解为重,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调解理念,坚持把诉讼调解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和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把诉讼调解任务纳入法官绩效考评,将调解成绩与评优晋级挂钩,较好地调动了法官运用调解手段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全国民调先进个人”王树华一年内成功调处案件112件,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80.6%,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重拳出击,清积治拖,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案件超期审理、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及时有效执行,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会因此遭到诋毁。2008年7月份,源汇区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该院案件超期审理严重,久拖不执的案件大量存在,当即决定在全院开展“清理超审限案件”活动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该院首先瞄准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大案优先处理,通过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内外联动、多措并举,成功执结了一批诸如小胖统领等有影响的骨头案。截止09年6月,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全部得到执结,新收案件执结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较好地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受到市中院、区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对于超审限案件的治理,该院专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采取“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限、定质量、包效果”的“四定一包”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大督查力度,每周一通报,半月一讲评,随时给案件承办法官以警示。仅仅两个月,该院超审限案件全部得以审结,实现了案件收结良性循环。 加强评查,接受评判,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完全实现。为使每一份判决都尽可能地体现出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完美统一,该院在把好案件质量关上实行内部三查:一是对已结各类案件每月一抽查;二是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对同类型案件进行集中检查,力求同案同判。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当事人评议法官活动,09年9月份该院从两年来办结的案件中随及抽取12份卷宗,邀请案件当事人、人大代表、司法监督员参与评议,主管院长、合议庭成员、承办法官当面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的看法,虚心接受当事人的意见建议,以便更好地改进审判作风,提高审判技能,寻求更佳的解决途径。源汇区法院这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勇气和决心,受到各界称赞。该院决定把当事人评议法官活动作为一种长效机制固化下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审判需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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