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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法院加强警车管理力争2012零事故
发布时间:2012-05-15 16:40: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相芬)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警车管理使用,萝北县法院办公室学习兄弟院先进经验,找差距,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纪律,规范管理,强化责任,力争2012年警车管理使用“零问题、零事故”。

    该院成立了警车管理专门工作机构和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展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办公室主任为警车管理责任人,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警车使用申请人及驾驶员为警车使用责任人,明确警车管理工作职责和要求,把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法院积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的集中学习,办公室定期组织全体司机人员进行专门学习,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干警对安全规范使用警车的思想认识。

    法院建立了警车管理档案,详细登记警车型号、警车编号、发动机号、购车时间、年审时间等资料,做到底数清楚。制定和完善了《警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确定警车执行任务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警车出车派车单制度,严格履行申请、审批、备案、核销费用等手续,落实驾驶员出车归来负责车辆及时入库、定点停放制度,并将警车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对于违规使用的人员和科室,对其年度工作考评分作出一定分值的扣减。

    该院定期对出车派车、车辆入库、酒后驾车、违规停放警车等警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突击督察、重点抽查,督察情况在按月进行通报。对于违规停放、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开特权车、霸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警车私用等问题及时查纠,特别严查酒后驾驶警车行为,彻底清除和堵塞各种隐患漏洞,确保警车管理使用规范有序,保持审判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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