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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雨林:融入淳朴民风 做好审判文章
发布时间:2012-05-15 12:05:45


李雨林:融入淳朴民风 做好审判文章


    2012年5月15日上午10时,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雨林做客光明网,就“融入淳朴民风 做好审判文章”这一主题进行视频访谈。以下为访谈实录:

  【主题】融入淳朴民风 做好审判文章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光明网视频访谈直播节目,我是主持人翔飞。

  2011年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时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眼下,中央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正在不断地深化推进,全国政法部门也在深入开展“抓好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活动。为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2011年7月1日起,光明网、法治周末报社、中国审判杂志、法律资讯网联合举办了“威海开发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大型主题征文活动。作为活动的一项内容,我们将陆续邀请全国部分政法机关的负责人做客光明网演播室。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雨林。

  【主持人】李院长,您好!欢迎做客光明网演播室。

  【嘉宾 李雨林】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今天能够做客光明网,与各位网友进行交流。首先我代表桂东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对光明网、以及长期以来对桂东法院给予关心和支持的广大网友表示衷心的感谢!真诚地期待各位网友对桂东法院的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也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李院长,我听说桂东法院有“湖南最高法院”之称,这个称号是什么由来?网友朋友们对山区县桂东法院还不了解,您在这里向我们介绍一下桂东的情况。

  【嘉宾 李雨林】桂东县位于罗霄山脉腹地,县城海拔全省最高,地理位置湖南最东,是典型的山区县,交通不便,大大小小的村落分布在沟壑纵横的山川之中,境内八面山有“离天三尺三,人过要低头,马过要摘鞍”的说法,桂东法院为此被省内同仁戏称为“湖南最高法院”,说的是海拔最高。我们法院在不足四十人的情况下,连创佳绩,民调满意率,从四年前的第32名,上升到现在的全省第二名。2010年,我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11年被评为“全省文明窗口单位”。

  【主持人】李院长从您刚才介绍中可知桂东法院成绩斐然,但桂东县是一个山区县,这势必要比一般的法院审判工作上有难度,桂东法院是如何克服交通不便、居民分散的困难开展工作的。

  【嘉宾 李雨林】司法审判的管理创新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根据我县独特的山区人文文化特点和多年的办案经验,结合办案实践创造性地提出“运用群众语言办案,到群众家门口办案,借助群众力量办案”三大办案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一整套适合山区特色的群众路线办案机制,为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桂东发挥了重大作用,被当地百姓称为“贴心法院”,得到了省、市法院的好评,并在省高院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予以了推介。

  【主持人】桂东法院被百姓称为“贴心法院”,一个称号虽小,但可见背后法官的努力之多,法院的工作量之大。您刚才在“三大办案理念”中提到法院借助群众的力量办案,具体是怎么实施的?

  【嘉宾 李雨林】面对当前案多人少的新形势,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我院提出了向社会要资源的理念。我们相继在四都、宋坪林场等地设立了审判联络室,开辟了山区群众诉讼的“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或居住偏远的当事人,由法官上门服务,帮助其解决问题。同时聘请基层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审判联络员,充分让这些“平民化”的联络员参与案件调解,起到了法院调节力量“倍增器”的作用,2011年所审结的案件中,审判联络员参与调解结案37件,有力促进了民主司法和阳光司法。

  【主持人】李院长,您刚才提到的“三大办案理念”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用群众的语言办案”,作为主持人,我体会最深的是,话,不在于说了什么,而在于怎么说,因为人生来都会说话。对于千年历史积淀的中国乡土文化,您院在说话之道上有什么独到的方法呢?

  【嘉宾 李雨林】一个地方法院只有将自己的司法活动、办案理念融入到一个地方的乡土文化,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法院的作用,才能更深入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尤其是在我们这种山区县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院在办案过程中,工作方法上、司法方式上特别注重与当地的文化特点相结合。语言作为文化的载体,是沟通双方当事人与法院的桥梁,运用得体,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桂东的方言中含有的歇后语、风俗习性都是沉淀了几千年的文化,凝聚了先祖的智慧。越是地方群众喜闻乐见的也就越是大众的,我院在办案过程中将法律语言与深厚的地方文化底蕴相结合,采用老百姓最容易接受的乡言乡语、最看得懂的表达方式、最亲和的说话态度把法律条文释透、把道理讲清辩明,并在裁判文书上附增专页进行释法析理或书写法官寄语等内容,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全年民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了85%以上。

  【主持人】我听说您院曾经用“三句话”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真的这么神奇吗,和我们的网友分享一下这个案例。

  【嘉宾 李雨林】是的,在我们沙田法庭有一个被群众称为“三句话”调解好的真实案例。今年元月份,沙田法庭受理了一个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子。表弟郭某在2009年3月份将3万元借给表哥李某做交通运输生意,约定两年后偿还本金和利息,年利率按5%计算。两年后,因李某雇佣的司机发生交通意外,导致车毁人亡,李某为此还在支付了雇佣司机家属一大笔赔偿金,因而无力偿还郭某的3万元本金和利息。郭某见李某两年后不偿还自己的借款,就多次上门去催讨,李某觉得自己当年富有的时候,多次倾囊相助,帮助郭某成家立业,现在自己陷入困境了,不但不帮助,还苦苦相逼,就一分钱都不还。两表兄弟因此而大打出手,反目成仇,闹得不可开交。沙田法庭受理后,看双方当事人是表兄弟关系,又彼此有恩于对方,有调解的基础,于是就由一位外地书记员雷红林组织进行调解,没想到调解了一天,双方就是不肯让步,郭某怪李某不还钱还打人,李某怪郭某不念旧情,当年是如何帮助郭某。下午我们郭庭长去后,法官巧妙运用群众的语言结合法律进行劝导,对被告李某说:“野猪跑芋头——一行了一行”,要他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来进行,不要老把那些成年旧事,与案件无关的事情扯进来,二是劝被告“落雨天担广——越担越重”,广就是稻草,下雨天担稻草当然越担越重,如果不尽快偿还被告的欠款,利息负担将越来越重,如果判决生效后还得支付全额诉讼费、再拖欠的还得支付双倍利息。被告李某看到郭庭长用方言跟他讲,觉得很亲切,也很有道理,切实为他考虑,于是不再扯其他事情,并答应积极偿还借款。郭庭长又找到原告,跟原告说:被告现在“杀倒冒点血,煮倒冒点汤”,被告现在都已经穷到家了,你们又是表兄弟,你就让点步吧。被告想想也是,于是也同意让步。郭庭长用耳熟能详、亲切感人的语言,拉近了当事人之间的距离,解开了当事人心中的疙瘩,一场相持半年的兄弟之争,在郭庭长三句方言下就调解好了,在当地传为美谈。

  【主持人】李院长,从您讲解的借助群众的力量办案和用群众的语言办案的案例可以看出,桂东法院办案没有拘泥于条条框框的限制,而是针对桂东县乡土社会民风淳朴的特点,多元化办案。桂东属于山区县,法院开展工作是如何体现“便民”的。

  【嘉宾 李雨林】这就是“到群众的家门口办案”,我院法官办案采取的“便民”方式是推行巡回办案,也就是在法院题材影视剧中常见的跋山涉水,深入到田间地头、崇山峻岭中,在老百姓的家门口用百姓的桌椅支起简易的审判台,用当地方言,以促膝谈心的方式把纠纷就地解决。何以离开肃穆的审判庭到并不庄严的百姓家门口办案,其原因是该县是山区县,交通不便。战争年代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就选择这种地方开展游击战争,大家耳熟能详的“第一军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诞生于此。走出审判庭的目的就是解决了百姓交通不便的问题,特别是一些老、弱、病、残当事人和家庭十分困难的当事人交通不便的问题。用当地群众话来说是:“跑累了法官的腿,节约了百姓的交通费”。

  【主持人】李院长,您院为方便百姓主动上门办案,可是我们知道按常规,一起案件从立案、交换证据、开庭、领取裁判文书、申请执行到最后领取执行标的款,当事人要来回奔波3—6次,诉讼成本不可谓不高,会不会使很多百姓不敢打官司?

  【嘉宾 李雨林】主持人提到的这个问题确实存在,我院也已有措施解决。现在法官办案采取快捷方式,实行当地立案、当场开庭、当庭组织调解、当场执行兑现。这样做的目的还是为了方便老百姓参加诉讼,可以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的次数,实行立审执一步到位,极大地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不仅是基层法庭如此,我院机关庭室如民庭处理简易程序案件和刑庭处理自诉案件也尽量推行立审执一步到位的做法。

  【主持人】李院长,一些民商事案件可能审、执、结比较顺利,可是大部分的民商事案件仍旧面临调解困难,或执行时再次激化矛盾甚至是案结了,事儿却没了,对于这方面您院有什么桂东特色的举措来化解矛盾。

  【嘉宾 李雨林】桂东法院办案注重从案结“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致使民商事案件调撤率、执行案件和解率全面提升,上诉率、发改率逐步下调,走出了一条山区基层法院的特色之路。桂东县属于山区贫困县,民众生活水平普通较低,在历史的惯性下,遵循着原有的理念和规则进行生活、工作和学习,保有淳朴的“争理不争钱,重义不重利”处世理念。针对广大基层群众重实体、轻程序的特点,我院认为社会需要了解司法,司法也需要从社会中获得认同和支持,满足民众的需求。

  【主持人】司法裁判不能得到社会的认同,法院该怎么办?

  【嘉宾 李雨林】一些司法裁判难以获得社会认同的原因并非法律判断上存在问题,而在于法律与老百姓朴素的正义观、道德观出现了偏差。法律在其起源阶段是跟道德融为一体的,当法与道德分离以后,法就变成了社会大众所要遵守的最基本、最基础的道德,所以在我们的司法裁判中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件案件的裁判符合了法律的要求,但是却达不到社会民众的所要求道德标准,得不到社会认同,尤其是在我们这种山区县城,比如说:过了诉讼时效的案件,道德上处于劣势方的权利保护问题,我们的裁判往往会被老百姓认为是在保护坏人,这就对我们法院的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院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采取的调解的方式,在调解方法上又回到了我前面提到过的“三个办案理念”,用群众最熟悉、喜闻乐见的语言办案,到群众的家门口办案,借助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当地有威望的人办案,让他们理解和认可我们裁判的正当性和正义性,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主持人】我们知道,偏远山区的很多农民朋友,没有受过太多的文化教育,很多事情又认一个死理,所以法律对他们而言其实是陌生的,法院要是强制执行,他们就落一句: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这样令人头痛的审判工作,要怎么案结事了?

  【嘉宾 李雨林】法律条文是铁打的,当适用到案件中时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也很重要,特别是对一些法律意识谈簿的当事人,就不宜生搬法条,往往要用群众语言来化解,要以保持良好民风作为评判办案效果的一把尺度。所以,我们的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常常要以讲理说情为主,如碰上情理都讲不通的群众,再对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将事情的利弊关系说清楚。用本地的方言来讲就是“雷公打人也讲究个实在,有良心的人不会打”。

  比如今年2月份的隆冬季节,我院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邻村的老人郭某年轻时发生变故而没有生育子女,又中年丧妻。老人为了图个老有所靠,50岁时到民政部门领养了一个儿子。但老人进入古稀之年时,养子却以自己不是他亲生而拒绝养老,老人对此极为气愤而告到法院。该案要判决并不难,关键是被告的对立情绪强烈,判决结案并不能换回他们的亲情,就算养子给付了一定费用,以后的费用也会很难执行。这令人心里很酸楚,我们觉得换回他们的父子亲情法官也有不卸的责任,于是我们的法官赶到了被告家中做调解。第一次被告态度非常强硬,儿媳也出言不逊。第二次承办法官又到被告家,开始家里没人,他们就在门外等候,当时天气寒冷,手脚都被冻麻了。两个小时后,被告回到家里,看到法官被冻的样子,态度有所变化,低声说了句:“你真够认真的。”法官乘势进行了劝导,要他设身处地换位思考,让他给自己儿女作个榜样,采用当地承传的伦理文化和道德观念来释法明理,最终被告将老人接了回家,并给老人支付了医药费。

  【主持人】这样的结果是大家最愿意看到的,听您讲了这些,我觉得法与理、与情其实是可以相融的,关键是要有一个相联的纽带,融合的渠道。您觉得这条纽带是什么?

  【嘉宾 李雨林】我认为这条纽带就是乡土文化。我们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将法律和办案理念融入到一个地方的乡土文化中,日积月累,自然而然就形成了这样一个渠道,长此以往,这个渠道还会越来越广。如去年在我县重点建设污水处理厂需征用大片土地项目中,政府工作人员与当地农民谈了几个月都没拿下土地,为了服务大局,我院派出几名资深法官组成协调小组去谈,结果一天时间就成功谈妥了。这是因为我院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注意将法律和“三大办案理念”融入到当地的乡土文化,在老百姓心目中积累了高公信力和高威信,大家相信法官,相信法律,老百姓也喜欢与我们的法官打交道,我们开辟一条渠道的同时,还拓宽了我们的渠道。

  【主持人】作为山城“守护神”的桂东法官们办好的每一起案件,都是在维护这方水土的和谐与安宁,照亮了百姓的路,温暖了百姓的心,增添了天平的光辉,树立了法律的权威。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了,再次感谢李院长。

  【嘉宾 李雨林】大家有机会到我们桂东做客。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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