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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缺失下的法官感悟
作者:谢心刚 发布时间:2012-05-14 10:21:03
5月13日是母亲节。
再三思忖后,我最终拿起电话打给妈妈,嘘寒问暖,扯东扯西,还是没有说出:“妈妈,我爱你!”主要是怕吓到妈妈,因为在她的眼里我一直是很理智的人,不会说出她认为这种和电视上一样肉麻的话来。 其实我和妈妈都认为我俩是八字不合。妈妈自己也承认不喜欢我。妈妈原来是扬州乡下的,因为躲日本人才来到江西,从小也没有读过任何书,所以迷信思想很严重。因为一生下我就大出血,差点连命都没了,所以她一直认为我是来讨债的。妈妈生得三女一男,我是老大,弟弟老二,所以从小到大,为了弟弟我挨打是最多的,基本是天天挨骂,主要就是妈妈重男轻女。只要我和弟弟一吵嘴,妈妈不管对和错就责怪我。那时家中子女多,经济条件不好,可家中吃得最好的是我弟弟,穿得最好的也是弟弟。不管弟弟如何调皮捣蛋,念书功课差,妈妈总说;男孩子有几个不调皮的。不管外人如何说我乖巧懂事,上学成绩好,妈妈总是撇撇嘴说:“再好以后也是别人家的。”加之我从小性格就特别叛逆,认为妈妈不应如此不公平待我,所以经常和我妈一点就着。我妈没文化,说不过我,就打得我嚎叫不已,让我一度认为自己不是亲生的,否则怎么妈妈下得了这样重的手。当高考失利,老师和同学都建议我重读时,我只要一想到家中的这些情况,就义无反顾地背起行李离开了家,走进了司法学校的大门,二年都基本和妈妈没有什么联系。可以说我的青少年时代是没有什么幸福感的,因为我一直生活在弟弟的阴影下,以为自己的智商很低,非常伤自尊。没承想我那弟弟也很给我老妈争气,最终成了我们市的高考状元。这更让妈妈得意洋洋:“还是儿子厉害。对我们这些女儿更是爱理不理的。” “富养女儿贱养儿”。这话说得一点也没错,因为从小母爱的缺失,所以当我第一次得到男友一家的热情款待时,就觉得特别的温暖,所以下定决心从大都市来到了这老区小县。现在当朋友说我傻时,我只是从心里深深的叹口气;家庭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现在我妈也亲口承认,是重男。为什么,女儿是嫁到别人家去的,以后养老不用靠我的,还是得靠弟弟,家里的财产都是给弟弟的。妈妈平时省吃俭用,帮我们姐妹带孩子都要付工资,而我弟弟,现在除了应付自己的开销,就没有再给过家里钱,时不时还从我父母那里拿钱。一听说弟弟要买房,妈妈立即把自己所有存款都给了他;弟弟说家中请不起保姆时,妈妈连爸爸也不管了,一个人想方设法飞到加拿大去弟弟家做事,就连弟媳给她冷眼看,她也干得不亦乐乎…… 我的理想一直是当一名白衣天使,但因为母亲的缘故,最终改变了我的人生轨道,我做了一名人民法官。老公知道我和妈妈的故事,曾经问我会不会后悔,会不会恨她?我认真地回答他说:没当法官之前会恨她,但当了法官以后办了这样多案件以后,不仅不会恨她,还感谢妈妈: 首先,妈妈不管家中再怎么困难,她还是咬牙让我们四个子女读完了书,没有让我和妹妹失学,对于一个农妇来说这是不简单的,至少她让我和妹妹们有了知识,有了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其次,作为家中老大,从小我不仅要做家务,带弟弟妹妹,还要应付弟弟每天各种合理的和无理的要求,所以我从小就独立性强,口才好,且应变能力强,这也是一个法官必备的才能之一;而且做家务这对于我来说简直是小事一桩,这成为我家庭幸福的原因之一。 第三,妈妈重男轻女,完全是当时她那个社会环境造成的,社会养老机制不完善,所以说也不能完全怪罪于她。现在社会的进步,男女平等,哪个女孩子不是公主!而且只要她养育你了,还是要感恩的。 第四,父母认为正确的事,他们就觉得快乐,他们快乐了,身体就健康了。父母身体健康,就是对子女最大的支持。象现在妈妈虽然七十多了,身体好的很,全国各地到处走来走去,高兴的时候还来我们这帮帮忙,这为我们减少了多少负担了。所以现在孝敬父母也是天经地义的责任。 最重要的事,妈妈的思想和行为为我的审判工作提供了最好的调解动力:当我常常无法理解很多农民老表的想法,不理解他们对法律的无知时,我都会告知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同生活经历和思想,不能强制他们就一定要接受我们法官的意见和判决,不能强制要求他们有我们一样的水平和知识,要理解他们,宽容他们,缩小差距,和谐办案,这才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现在就是当妹妹们诉说妈妈种种不是时,我还幽默一笑:“不知道吗,儿子是妈妈的前世情人啊,她不爱她的情人还会爱我们这些前世讨债鬼啊1大家彼此彼此……” 生活,本身是一团难理的乱麻,所以我们不能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在我们成长与成熟的过程中,如果我们能够冷静下来,每个阶段反省一下自己,梳理一下情感,我们会认识很多、得到很多。 老公竖起大拇指:法官就是不一样! 是啊,妈妈,我们都长大了,血浓于水,再也不会去计较那所谓的公平,只要您给了我生命,我就很感激您!虽然我永远无法支持您重男轻女的思想,但我尊重您的意愿;社会的发展会改变您,我只愿所有的女孩特别是农村女童都成为最幸福的公主。 妈妈,母亲节快乐!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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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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