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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法治热点: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新闻敲诈”
发布时间:2012-05-07 09:18:18


    每周法治热点(专题)每周一与广大读者见面,本期(4月30日-5月6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 严厉打击暴力伤医

    卫生部、公安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通告》要求,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局长状告发帖者诽谤引争议

    据报道,因无法忍受访民胡连友、魏爱国多次发帖,控诉自己及其下属涉黑、暴力执法等,湖南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等分别向当地法院起诉胡、魏二人诽谤,并要求其道歉。经东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胡连友诽谤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相较一些官员利用公权打击投诉者,这种“依法维权”的做法,是否算法治的进步,引发争议。

    天津新港海关原副关长受贿百万被判8年

    曾参与查处震惊全国的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有“国门胡一刀”之称的天津新港海关原副关长胡丛华,帮助多家公司在走私时逃避处罚,收受贿赂106万元及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轿车。记者昨日获悉,胡丛华因揭发他人被认定有立功表现,二中院对其予以轻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535个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微博客账号被关闭

    记者2日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成人性爱”、“色色色女公寓”等535个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微博客账号被依法关闭。据了解,随着微博客快速发展,一些人利用微博客肆意传播所谓“一夜情”、“自拍偷拍”、“援助交际”等视频、图片、文字和网址等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败坏社会风气,扰乱互联网传播秩序,社会影响恶劣。被关闭的这批微博客账号,既有根据群众举报查实的,也有微博客网站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包括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网易网、和讯网、搜房网、139移动微博等多家微博客网站。

    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开展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

    5月4日电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纪检组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5月15日至8月15日在全国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的专项行动。

    温州鹿城区回应民间借贷中心“第一单”网民质疑

    经过调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对广受网民质疑的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借贷第一单”作出回应。2012年5月1日,网友“胡晓涛”在温州703804论坛反映:“温州民间借贷中心的第一单是假的,中介公司速贷邦造假,借款人胡苏亮是速贷邦的员工。”鹿城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着手展开调查。

    浙江永康通报192人在编不在岗 教师吃23年空饷

    5月3日,浙江省永康市的市委机关报《永康日报》引起了公众前所未有的关注。该报用了整整两个大版,刊登了《永康市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情况结果通报》,曝光、公示了该市192名因各种原因“在编不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浙江药监局原局长黄萌涉嫌受贿1000余万受审

    记者从浙江省检察院独家获悉,由该院立案侦查的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黄萌(正厅级)受贿案4月27日在金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黄萌涉嫌受贿1000余万元。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原新疆伊宁市委书记受贿3465万一审判死缓

    4月6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常委、伊宁市市委书记焦宝华受贿、滥用职权一案。4月27日宣判,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可口可乐大中华区总裁就“余氯误入饮料”事件道歉

    4日下午,可口可乐大中华区在山西太原召开媒体见面会,可口可乐大中华及韩国区总裁鲁大卫就“余氯误入饮料”事件向消费者道歉,相关产品已于5月2日起开始接受消费者退换货,并表示目前已按照山西省质监局的要求整改完毕,相关岗位责任人被调整。

    抚顺特钢原副董事长韩玉臣因受贿获刑12年

    受贿95万,伪造数张借条企图掩盖自己的受贿事实。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特钢公司)原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韩玉臣因受贿获刑十二年。

    浙江批捕20名利用变质动物内脏制售地沟油犯罪嫌疑人

    记者5日从检察机关获得消息,利用腐烂变质的动物内脏、皮、肉提炼地沟油的李卫坚等20人被浙江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据检察机关介绍,仅2011年1月至11月间,李卫坚团伙销售地沟油的收入就达到了1000多万元。

    (沈双武 李富金 收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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