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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级法院和疆南电力公司结成共建单位
发布时间:2012-04-27 14:18: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伯明)
4月26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疆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结成法企共建单位,并签署共建协议书。
协议书约定两单位每年根据普法教育、工作交流的需要,召开一次共建座谈会。地区法院介绍有关涉电领域内的审判工作情况,剖析典型案例。共同研究开展预防电力行业内案件发生及处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部署相关工作和确定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地区中级法院也认真听取电力企业对法院审判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法律建议,共同为地区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喀什地区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新生强调,开展法企共建一是要制定周密措施,找准服务基点,研究和探索共建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突出特色和亮点,通过反复的摸索和实践,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二是要主动服务,实现共赢。围绕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咨询论证、签约、合同管理、案件纠纷、预防经营风险等大胆探索服务企业工作新模式,做到企业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三是要建立服务企业相关工作机制。如联动协作机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宣教机制,增强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权意识等。 疆南电力公司党委书记孙庆海表示开展法企共建活动不仅能提高公司依法治企和规范经营意识,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他希望通过“法企共建”活动,在法院与企业之间架起一座联系沟通的桥梁,加深相互理解,增进相互支持,为相互之间沟通提供了“零距离”接触的平台。 服务支持企业发展,人民法院责无旁贷。喀什地区中院开展法企共建是推进法院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是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紧贴中心、紧贴大局的具体行动。也是两级法院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以此为载体,搭建审判机关服务大局的平台,紧贴特区经济建设中心,增强服务企业意识,助推跨越式发展大局,创造主动服务、超前服务、科学服务、结对服务的新模式,不断创新司法理念,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强化法院自身建设 据了解,近年来喀什地区法院系统相继开展了百名法官进园区等多项活动,主动当好参谋,当好先锋。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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