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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三项提升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更上层楼
——人民法院201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综述 发布时间:2012-04-25 16:02:25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加快推进的重要一年,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的一年。人民法院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知识产权审判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依法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各项知识产权司法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始终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人民法院始终将案件审理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在案件审理中,严把事实认定关、法律适用关和司法政策关,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始终注重发挥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发挥民事审判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主导作用。在案件审理中,通过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制止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的充分实现,维护生机勃勃的创新机制。同时,通过科学界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和合理确定保护强度,防止知识产权滥用,促进知识传播和运用,拓展创新空间,构建公平合理的发展环境,使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和竞争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9612件和58201件,同比分别增长38.86%和39.51%;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7642件和7659件(含旧存),同比分别增长17.17%和18.18%;共新收和审结再审案件294件和224件,同比分别增长164.86%和105.50%。始终履行好知识产权行政审判监督和支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的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行政案件,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全国地方人民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433件,同比下降6.06%;审结2470件,同比上升3.30%;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二审案件1333件,审结1266件。始终重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刑事审判惩治和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知识产权刑事审判惩治和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全国地方人民法院新收一审案件5707件,同比上升42.96%;审结一审案件5504件,同比上升39.62%,着眼于妥善化解矛盾,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始终坚持正确处理调解和判决的关系,注重规范调解行为,坚持有利于解决纠纷、有利于化解矛盾、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的标准,坚持合法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支持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深化司法公开,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切实抓好各项审判公开制度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落实,不断促进案件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确保“阳光司法”,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确保公正司法阳光照耀在知识产权审判的每个角落。 一年来,人民法院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找准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得到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能动司法,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知识产权司法工作紧紧服从服务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着眼于服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始终高度关注国内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功能作用。以推动加快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专利等技术类案件审判工作,切实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以加强驰名商标司法保护为重点,加强商标审判工作确保品牌经济发展;在防止滥用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同时,依法充分保护驰名商标;以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为重点,加强涉及软件、数据库、网络等著作权案件的审判工作;以维护公平竞争和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竞争案件的审判工作;以加大侵权惩罚力度和降低维权成本为重点,加快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建设,加强对自主创新品牌、基础前沿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和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治理活动,促进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高;组织开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年度主题活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坚强知识产权司法保障。注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影响力。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手段,全方位地、多维度地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所取得的成绩和状况,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影响力,努力树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形象。抓好“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的各项宣传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和区际交流,努力提升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负责任大国形象。始终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和区际交流活动,不断拓展交流的渠道,不断丰富合作的形式,注意加强中美、中欧及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组织知识产权法官前往美国进行交流学习,派员参加中欧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中美商贸联委会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中瑞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组成以知识产权法官为主要成员的中国法官协会代表团前往台湾进行访问。最高人民法院与美国国际发展署、亚洲基金会举办了首届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研讨班。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工作。坚持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改革创新,推动建立更为科学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广。已经开展试点的法院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总结,不断推动试点工作规范化,及时发现试点中的新情况和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建立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协调机制,大力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努力构建资源优化、科学运行、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大力弘扬司法为民便民精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的精神,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的合理化和科学化,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始终注重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加强横向联系,努力构建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人民法院始终重视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高校等的沟通与联系,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实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保护并存知识产权的优势作用,努力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水平不断进步。 一年来,人民法院夯实基层基础,统一法律适用尺度,始终注重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始终注重基层基础建设,始终在统一司法标准上做文章、下力气,履行好审判监督职责,抓好业务指导工作,不断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明确上级法院监督指导的范围与程序。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根基。进一步完善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层法院法官培训,加强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法官到上级法院或兄弟法院的挂职交流,提升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和水平。支持基层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的改革和探索,及时总结和推广其经验。发挥基层示范法院的模范带头作用,使各基层示范法院在提高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质效、创新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题调研。牢固树立“以调研促审判”理念,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调研工作,注重成果转化。就加大侵权惩处力度、降低维权成本,明确知识产权案件损害赔偿计算的原则和标准,提高损害赔偿计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问题开展调研。针对审判中出现的难点热点以及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不断丰富和创新调研手段和方法,撰写专题调研报告、总结审判经验、发表论文、编写审判经验交流资料、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等,不断提高调研的能力和水平,服务审判实践。不断拓宽知识产权审判业务指导途径。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发布司法文件、发布指导性案例、出台指导性意见、开展专项调研等多种形式,切实担负起对下级法院进行业务指导的职责。充分发挥司法政策在促进知识产权司法统一上的重要作用。根据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和宽严适度的宏观知识产权司法政策要求,调整和规划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具体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在审判过程中,准确运用司法政策指导法律规则正确实施,系统总结和细化知识产权司法政策,通过各种方式保障知识产权司法政策的贯彻落实。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努力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备、有效的知识产权审判管理体系,加强审判管理制度建设,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保质效,突出强调审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效,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建立结案定期通报制度,实现均衡结案。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突出文书的说理性和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不断促进裁判文书质量提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示范作用。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示范作用,将典型案例的评选和发布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不断推进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一年来,人民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力度,始终重视提高队伍素质。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贯穿于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的始终,注重在全面提高知识产权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功夫,广大知识产权法官积极投身到法院文化建设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文化修养,促进知识产权司法文化建设。加强文化建设,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法官的思想境界、职业操守、人文素养,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培养和树立知识产权法官司法公正、清正廉洁、一心为民、规范文明的职业形象。加强学习型审判庭建设,着力提高知识产权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始终注重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广泛开展学习型审判庭建设。加强广大知识产权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广大知识产权法官应用法学理论研究,创新学习方法,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及时更新知识产权法学理论知识。深入开展两项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纳入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突出加强党建工作和司法作风建设两个重点,确保两项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改进广大知识产权法官的司法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努力促进知识产权司法廉洁,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广大知识产权法官廉洁自律。扎实开展知识产权法官培训教育,全面提升知识产权队伍素质。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法官的司法能力,提高知识产权法官的司法水平。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审判培训内容,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培训方式,提高知识产权审判培训质量。 2012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举世瞩目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人民法院将趁势而上,牢牢把握有利于知识产权审判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机遇,积极应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努力完成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保护知识产权承担的繁重任务,不断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演奏出更加华彩的乐章,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描绘出更加绚烂的图画! 来源:
光明网综合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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