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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起纠纷 院长亲临现场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2-04-24 14:11:57


     光明网 (通讯员 张行文)   开发商逾期交房三个月,交房时各项基础设施都没有齐全,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处理不好,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4月23日上午,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院长潘发坤亲自挂帅,带领承办法官亲临纠纷现场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2010年5月,汪某在武宣某开发商售楼盘与该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该开发商的一间商铺,约定2012年1月交房,但3个月过去了,汪某才能拿到商铺的钥匙。虽然晚交的商铺让汪某有些不高兴,但处于期待开业兴奋期的他在拿到钥匙的那一刻依然非常高兴。

    2012年4月5日。当他拿着钥匙到商铺所在的楼盘时,顿时傻了眼,附近的道路坑坑洼洼,对面的商品房还在修建,到处可见的是建筑的机器和材料,根本不可能开业。他找到开发商理论,可开发商并没有给他满意的答复,愤怒的他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向双方了解情况后,多次召集双方调解,希望能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考虑到双方的对立情绪严重,案件隐含不稳定因素,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一系列业主接连起诉房开的群体性案件,4月23日上午,该院院长潘发坤亲自挂帅,到纠纷现场对双方进行调解。

    潘院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讲明事实,在潘院长和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开发商业松了口,他们表示依照法律规定应该赔给业主的钱,他们一分都不会少;汪某也清楚地知道,泥泞的道路并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部分,那一部分道路属于政府应当修建的,而不是开发商,他也表示只需要开发商赔偿他因逾期交房造成的损失就不会再闹下去。

    在武宣法院法官的调解和见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开发商赔偿汪某因逾期交房造成的损失4200元。该案的圆满解决,展现了该院司法为民的决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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