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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首次集中培训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办案人员
发布时间:2012-03-17 13:47:59


     光明网讯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3月16日上午,全国法院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始举办,这是人民法院历史上第一次专题就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业务进行全国规模的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出席开班式并作开班动员讲话。

  张军强调,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工作既是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港澳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法院必须着眼党和国家港澳台工作大局,准确把握当前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刻认识做好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工作是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是维护人民法院良好法治形象的需要,是服务海峡两岸和港澳司法审判实践的需要,是维护两岸和港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办理大量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推动这项工作取得突飞猛进发展。目前,内地与香港特区在民商事领域的部分司法协助工作、与澳门特区在民商事领域的主要司法协助工作已经有章可循,实践运作也比较规范。涉台司法互助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起点高,发展快,数量大,已有制度框架所涵盖的范围相较内地与港澳也更加宽广。与此同时,在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工作实践中也暴露了一些诸如对规章制度理解不深、办案质量参差不齐、办理效率还不够高等问题,迫切需要各级人民法院强化办案责任意识,全面总结工作,认真分析问题,努力改进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办案效率。

  张军要求,在当前涉港澳台司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形势下,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强化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对人民法院涉港澳台工作特别是对司法协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加强各项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好有关工作制度,并采取通报、奖惩等有效措施,加强督导管理,确保工作规范严格执行。要进一步树立程序意识,准确把握相关工作办理流程,确保每个环节每个阶段的工作都能扎实到位。要高度重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工作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努力抓好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工作的归口管理与组织和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本次培训为期7天,共有包括各高级人民法院涉台司法互助协议联络人和代理联络人以及涉港澳台司法案件较多的中、基层人民法院专办人员等240余人参加培训。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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