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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巡回审判“三定”为群众送上贴心服务
发布时间:2012-03-05 09:51: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亚龙 周军凯)
“谢谢法官,到我村里来开庭,都不用往县城跑了。”2月29日,家住离县城40多公里铁山乡郑老汉紧紧的握着前来巡回审判的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四十八法庭黄法官的手感激的说到。
针对农村群众尤其是偏远地区的群众“诉讼难”的问题,该院下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巡回审判服务范围覆盖了辖区内22乡镇近73万人口,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形成了法院到法庭再到巡回审判点的大巡回审判工作格局。 据介绍,该院巡回办案实行定人、定时、定点,6个法庭干警每个月定期下乡办案;遇有特殊情况,干警随时下乡立案、答疑、接访、调解。巡回审判的预约立案、定期开庭、公开宣判等活动,一律安排在发案地或离发案地最近的审判点进行,农村群众不出乡镇甚至不出村就能得到所需的法律服务。 通过开展巡回审判,让广大农村群众能通过最便利的方式有效解决涉诉矛盾纠纷,切实减轻了讼累,并使司法审判方式和司法实践最大限度地适应社会、适应群众、适应实践。据统计,2011年至今,巡回审判法庭共下乡巡回办案709件,巡回审判率达76.85%,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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