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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罗山县一男子无证销售卷烟833条获刑
发布时间:2012-02-24 15:26: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董霞)   没有申办烟草专卖证的朱利成(化名)明知没有资格销售烟,反而销售金额达6万多元的香烟。2月24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朱利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10年年底至2011年10月,被告人朱利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河南省罗山县城关一带非法销售“中化”烟4条,“玉溪”、烟49条,“帝豪”烟400条,“小熊猫”烟10条,“黄金叶”烟143条,“红旗渠”烟227条(三种),共计833条,非法经营总金额62409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利成在明知卷烟属国家法律规定的专卖品,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违法销售卷烟,共销售卷烟833条,累计经营数额达62409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无前科,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本人犯罪事实,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可酌予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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