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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窗突然炸裂 孕妇受惊吓险流产索赔偿
发布时间:2012-02-02 09:58:4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康东菊)   因公交车玻璃突然炸裂,乘客孕妇曹某受惊吓后险些流产。曹某将其乘坐的公交车所属的北京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诉至北京市密云县法院索要赔偿。日前,密云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曹某诉称,2011年5月1日下午,其乘坐的公交车玻璃突然炸裂,因自己靠近炸裂车窗,巨大的声响和碎片使曹某受到严重的惊吓。恰逢曹某已怀孕45天,受到惊吓后腹痛不止,其家属将曹某送到密云县医院,初步诊断为孕期受惊吓后腹痛,为先兆流产现象,建议到专业医院治疗,次日曹某又到东直门中医院就诊,确诊为先兆流产,并进行治疗,现病情基本稳定。曹某认为其身体及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要求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2158.87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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