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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法治热点:南京“彭宇案”事实真相公布
发布时间:2012-01-29 09:09:38
每周法治热点(专题)每周一与广大读者见面,本期(1月16日-22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乘车时急忙跑向后面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当她经过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26岁的小伙子彭宇正从这辆车的后门第一个下车,双方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后经法院二审调解,彭宇赔偿一万元。对于调解结果,彭宇最近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事后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 1月19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许云鹤与王秀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二审判决驳回许云鹤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王秀芝腿伤系许云鹤驾车行为所导致,许云鹤应按照40%的责任比例赔偿王秀芝1489.18元,加上许云鹤应承担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的107117.16元,总计赔偿王秀芝各项损失共计108606.34元。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王秀芝的腿伤是否为许云鹤的驾车行为所致,根据相关证据,老人伤情为单纯摔跌难以形成。 1月12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移交地方,成为全国首个移交地方的检察院。市场经济体制下拥有法检机关的铁路企业在社会活动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不仅不利于铁路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司法改革的要求,全国铁路检察院6月30日前移交地方。 原湖北利川市都亭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冉建新涉嫌受贿在异地受审期间暴毙一案有了最新进展,原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教导员任中海和法警大队教导员谭发明构成刑讯逼供罪,一审分别被鹤峰县法院判处三年和一年的有期徒刑。6月4日,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在提审犯罪嫌疑人冉建新过程中,发现冉建新身体不适,立即将其送往巴东县人民医院救治。当天16时30分,冉建新经抢救无效死亡。 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日前作出认定,广州一司机仗义追截三劫匪发生交通意外,导致劫匪一死两伤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为其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及3000元奖金。1月17日晚11时许,张老师驾车途经金沙洲礼传二街路段时,发现3名男子正持械抢劫事主黎小姐,嫌疑人作案得手后乘摩托车逃跑。张老师见状主动追截。其间,摩托车与张老师所驾小车发生碰撞,摩托车失控侧翻,造成车上3名嫌疑人1死2伤。 1月20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在西安人民大厦举行西安铁路两级法院移交签约仪式。这标志着陕西省铁路法院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迈出关键一步,从此,陕西省委、省法院正式接收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下辖的两个基层法院,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 疯狂收受贿赂3900万元,渎职造成损失2亿8000万元,1月21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成奇一案进行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南昌市委原常委、南昌县委原书记汤成奇死缓。同案分别判处张晓华、罗辉、许国文及汤成奇的妻子熊丽舜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李富金 沈双武 收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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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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