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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凤翔法院,我们可以安心过年了”
发布时间:2012-01-16 10:46: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汶金让)
2012年1月14日,龙年春节前夕,星期六,陕西省凤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仍在加班加点执行一起农民工讨薪的劳动仲裁案件。当申请人张承仁等9名四川农民工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到20000元工资时,面对几天来奋战的法官,焦急等待了三天的他们一边点着辛苦得来的报酬,一边眼角不由得流下了感激的泪花,他们发自肺腑地说:“感谢凤翔法院,我们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1月11日下午,凤翔法院立案大厅着急地走进一伙外地民工,他们手拿一份刚刚由凤翔县劳动仲裁委员会1月10日作出的凤劳仲案字第1号先予执行裁决书要求立案,说有人拖欠他们工资不给,请求法院为他们作主。看着农民工们饱经风霜的面容和急切的心情,立案法官以最快的速度为他们办完立案手续,迅速将案件转到院执行局。收到执行案件后,执行指挥中心的法官在申请人的当面等待中迅速审查完相关执行依据,然后紧急汇报院领导,决定对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启动快速执行程序。当日下午,执行法官即赶赴宝鸡徐矿甲醇项目工地向被执行人陕西省第八工程公司第二工程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勒令他们立即执行,以使9名外地民工能早日回家安度春节。收到法院执行文书的被执行人声称,他们暂时资金紧张,且对仲裁裁决确定的数额持有争议,故不能当即支付。执行人员遂依法对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陕AG995M白色皮卡车一辆予以扣押,并告知其尽快自觉履行法律义务53129.40元。 1月12日、13日,已买好回家车票的9名四川农民工接连两天守候在法院执行局等待结果。特案特办,一天也不能耽搁,凤翔法院执行局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放下手中的其它事情,连续两天奔赴被执行人在凤翔陈村镇的甲醇项目工地,寻找该公司负责人,给其宣讲法律政策,做执行和解工作,促其及早履行。 经过一番艰苦努力,被执行人筹集交来首笔案款20000元,并就剩余工资款与9名申请人达成节后算清帐再付的协议,还同意以法院所扣押的车辆担保执行。看着几天来劳累奔波的法官,9名四川农民工对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十分满意,同意先领取这部分案款回家过年,其余待春节后再执行。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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