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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法院解民忧三年发放司法救助金40多万元
发布时间:2012-01-11 14:56: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施国安)   2012年1月6日,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对14件执行案件的20多位特困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2万多元。这是该院积极化解执行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有力举措。

    执行难是当前法院正在努力解决的一个难题,除了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原因外,相当一部分涉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刑事附带民事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无稳定的劳动收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外出逃避执行导致申请执行人的权利长期得不到实现。设立执行救助机制是缓解当前执行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对特困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充分体现了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近几年来,灵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救助机制的建立,从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执行救助机制的重大意义。对近几年司法救助的现状和需求作深入调研,形成材料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建立司法救助金管理制度,对救助基金进行严格管理,并设专户,专款专用。

    为了使真正需要救助的申请人得到帮助,去年,灵山法院对近几年的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出14件案件20多名申请人确定为救助对象。在发放救助资金现场,当申请执行人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时,心情十分激动,他们纷纷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法院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积极为他们申请、发放救助金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据统计,近三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该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40多万元,有50多名困难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一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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