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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中院公开选拔任命21名审判长 实行任期制
发布时间:2011-12-22 10:33: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邓青玲)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举行首届任期制选任审判长任命颁证仪式。此次审判长任期选任,在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基础上,经过业务技能考试、绩效评估、民主测评、组织考核、选任公示等程序,21名审判长脱颖而出。
这次新选任的21名审判长,既有经验丰富、从事审判工作多年的资深法官,也有年富力强、一直作为业务骨干担当重任的中年法官,还有近年来表现出色、在公开选拔中脱颖而出的青年法官。新选任的审判长中,四十五岁以下的中青年法官占百分之五十以上。 在颁证仪式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朱雅频就进一步实施审判长选任制度,推进司法科学发展做了讲话。他表示,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是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机制的必然要求和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是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现实需要。他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西宁中院要建立完善审判长配套运行机制,建立审判流程分案操作规则,选任审判长实行任期制,在法官绩效管理中实行单列考核制,选任审判长享受专有津贴制。此外,朱雅频还从四个方面对选任审判长工作的职责提出了要求。 据介绍,21名具有较高审判能力和水平的法官的选拔作用,对实现西宁法院审判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审判力量,促进合议庭审判水平的提高,形成权责相符、权能相符,公正、高效、有序的审判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对推动西宁法院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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