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会昌法院吹响清欠农民工工资“集结号”
发布时间:2011-12-21 11:45: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邹桃生)
12月20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全院干警立即行动,特事特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简化程序,力争在春节前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执结。
在立案大厅要设立了农民工维权窗口,为前来依法讨薪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切实做到“耐心讲解、及时立案、一案一转、当天转送”。对一些家庭困难的农民工实行减、缓、免诉讼费等措施,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通知规定,农民工可采取电话、口头等方式预约立案,对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立案法官要上门立案。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坚持“调解为主、调判结合”的办案方针,确保调解协议达成并履行。无法及时达成调解协议的,要及时安排庭审,并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判决。 要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等“社会法庭”“不收费、不烦琐、效果好”的优势,引导农民工到“社会法庭”调处欠薪纠纷。同时,法官要主动与“社会法官”联系,指导“社会法官”开展工作,力争与“社会法庭”无缝对接。 要切实加大对欠薪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涉及标的额小的,要积极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对执行标的额大、执行难度大的案件,要集中一切力量进行办理,无论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在何方,一经查清,就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坚决执行到位;对涉及政府部门工程范围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要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督促其自觉履行;对不自觉履行的要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对妨碍法院执行的要报请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对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又生活困难的,要积极协调财政、民政等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帮扶;并要专门举行为农民工执行款发放仪式,震慑那些赖账户,使他们主动履行法院判决,让农民工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要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切实做到齐抓共管。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不能履行的,要及时向其注册地的工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作为不诚信的行为予以记录并列入“黑名单”;要加强与维稳办、信访局等部门的联系,同时与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会等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信息资源互享,争取第一时间为农民工追讨工资。 责任编辑:
周翔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