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铜山区法院多举措确保农民工工资“零拖欠”
发布时间:2011-12-16 08:58: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健)
临近年关,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急需领到工资回家过年,而出于种种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并影响了社会稳定与和谐。为有效应对这一社会顽疾,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制定四项措施,严厉打击弃企逃债、拖欠工资等恶劣行为,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为缩短审理周期,提高诉讼效率,确保农民工早日拿到拖欠工资,该院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做到当日立案,当日分案,及时排期。同时严格审限管理,指定审理期限,要求承办人在立案后尽快审结。 为有序推进该项工作,该院要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逐案排查,摸清底数,查清情况,分析拖欠原因,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列明案件名称、涉案人数、涉案金额、案件所处阶段等信息,因案制宜,因案施策,确保案件及时办结。 该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在执行过程中,首先向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教育其自觉主动给付农民工工资,或尽力促使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使农民工足额、及时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对于有财产的被执行人,在向其做思想工作后仍不履行的,该院加大对其个人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力度;对于隐匿财产、又不能查询其存款或长期在外躲债不回的,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迫使其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
周翔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