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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反腐倡廉 确保司法公正 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郭泽庆 发布时间:2011-12-09 10:51:52
司法廉洁是人民法院的立身之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司法形象,关系到审判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法院事业能否得到健康发展。近年来,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在整体上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有效推动和确保了司法公正,但由于种种原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不尽如人意,法院领导干部和普通法官违法违纪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对法院的声誉和法官的形象产生了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切实抓好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今后长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任务。 一、切实提高对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抓好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首先,对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要有正确的认识。 党风廉政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组织基础和人才保证。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法官是掌有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群体,司法是确保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全国各级法院每年办理的各类案件超过1000万件,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到众多的公民和组织,每一起案件无不关乎当事人和群众的切身利益。由此可见,法官手中握有的权力不可谓不重,不可谓不大,更不用说,有些法官手中甚至还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作为裁判者的法官,如果想的不是用好手中的权力,出于公心来判断是非曲直,化解矛盾,而是想利用手中的权力谋私利,捞好处,必然会是非不分,枉法裁判,从而导致司法不公。如此,不仅丧失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失去了群众的信任,而且从根本上讲是损害法律的神圣尊严,进而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 其次,对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要有正确的认识。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指出,当前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集中表现为“五个更加突出”: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与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对法官思想观念的侵蚀更加突出;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道德教育的任务更加突出;队伍管理的难度更加突出;不法分子为攫取非法利益,拉拢腐蚀法官的现象更加突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面临的压力更加突出。应该说,绝大多数法院干警在巨大的办案压力下,认真履行职责,排除各种干扰,清正廉洁、秉公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我们也不能否认,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法院干警面临更多的考验和诱惑。一些当事人或其他人员为了在诉讼或执行中达到不正当的目的,有的通过各种人际关系来说情,有的千方百计套近乎,有的试图用请吃或送钱送物等手段直接或间接贿赂、拉拢腐蚀法院干警。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法院干警周围形形色色的外在诱惑无时不在,无孔不入。法官职业已成为高风险职业,处于风口浪尖,如果不时刻绷紧廉政司法这根弦,随时都会出现问题。近年来,发生在法院系统的违法违纪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贪污受贿、枉法裁判以及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其中不少是各级领导干部。比如原最高院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案、原湖南省高院院长吴振汉受贿案、原重庆高院副院长张弢和执行局局长乌小青涉嫌受贿案等。这些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不仅是个人的损失,同时也给法院和法官的形象抹了黑。在这种形势下,遏制司法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十分迫切,也十分必要。 二、从五个方面着手,切实抓好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抓教育。首先是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与“人民法官为人民”、“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在思想上解决“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以及“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其次是抓好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要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示范和带动作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业绩观,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自觉模范地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第三是抓好反面人物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例、学习讨论《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方式,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警示干警:教训就在身边、诱惑就在眼前、失足就在脚下,从而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廉洁自律和防微杜渐的自觉性。 二是抓作风。司法作风建设是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近年来,法院队伍作风纪律方面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有的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牢,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严重,对群众的利益和诉求态度冷漠、冷横硬推;有的理念不端,机械司法、就案办案,案结事难了,造成当事人反复申诉上访;有的工作马虎、敷衍塞责,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裁判文书写不清、判不明,文字错漏差,甚至失职渎职;有的结交酒肉朋友,吃喝玩乐,言语不端、形象不正、行为失检。这些问题如果长期无人提醒,得不到管束,势必严重影响法院和法官形象,甚至极有可能成为媒体和舆论“炒作”的个案。今年初网络媒体曝光的两起法院传票通知“2月30日开庭”和“零点听证”的事件,就是很好的例证。 三是抓制度。我们的工作中之所以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往往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漏洞较多,或者有制度但不严格执行,管理工作薄弱有较大关系。党风廉政的制度建设首先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其次是要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的司法管理和人事、财务、政务、事务等行政管理的内控制度。构建好审判和执行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效率评估和评查机制,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建立起一道预防腐败的“隔离带”,保证案件质量,提高案件效率,坚决防止“吃、拿、卡、要”。同时探索建立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制度,针对人、财、物管理和审判、执行及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等重要环节,找出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消除风险隐患。 四是抓监督。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严格监督就是要制约和监督权力。对内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认真检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度的执行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强化诉讼中的监督,强化执行工作中的监督,在尊重和保障合议庭、独任法官审判权力的基础上,强化审判管理中的监督,确保司法权力的正确行使。对外需要进一步加强审判公开,做到立案公开、证据公开、庭审公开、说理公开、裁判公开、执行公开,做到形式、内容、过程的全面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需要进一步自觉主动地接受来自当事人的监督,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五是抓查处。“严是爱,宽是害”。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面对当前人民法院腐败现象仍然呈易发多发的态势,必须以查办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为重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对违法违纪事件查处不力,对违法违纪干警处理偏软,表面上看,是对这些干警的“爱护”,实际上是害了他们。因为这么做会使他们认为违法违纪没有什么可怕的,会进一步助长他们的气焰,使他们一步步走向深渊,不能自拔。只有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才是对干警最好的保护,才是对法院和法官形象最好的维护。 三、立足法院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关键是要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确保不出问题。” 一是点面结合管好人。在人格上自重,在思想上自省,在纪律上自警,在工作上自励,这是对全院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来说,要以身作则,争做廉洁勤政的表率,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自戴“紧箍咒”,视“第一次”为高压线,“画地为牢”,坚持“不越雷池一步”;要克服侥幸心理,决不搞“下不为例”,牢牢守好自己的第一道防线。对于普遍干警来说,要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亲情、自由、健康“七笔帐”,慎微慎独、自警自律,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做到政治清醒、经济清白、业务清楚、品格清正。此外,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纪检监察部门,还应当通过分析队伍情况、与干警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和业内业外活动的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有违纪违法苗头的干警,要大胆批评教育,不能因为顾及情面而放任不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小抓早,及时提醒帮助,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一般问题变成违法违纪问题,防止积少成多酿成大错。 二是不留死角管好事。就我院来说,在这方面,目前我们开展了以下一些工作: 在案件质量方面,主要是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对中院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并且通报的案件进行个案评析来进行监督。到今年10月份,审监庭共评查了各类案件2532件,满分率为96.17%,对中院通报的案件进行个案评析,目前还没有发现要承担差错责任的案件。 在案件效率方面,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和未结案件督办。9月份,我们对43件临近审限未结的案件进行了督办,查明因鉴定等原因未结的案件19件,其他案件经督办后现在均已结案。对其中无正当理由久拖不决的3起案件的承办人我们在全院进行了书面通报,在年度考核的时候将按照《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经济扣罚。今年我们对《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做了修改,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超审限、案件被中院二审通报并且经过审委会讨论要承担差错责任等6种情形,扣除责任人当年工作岗位绩效考核分值。 近期我们还对重点案件进行了重点管理,跟踪问效,对一些社会热点案件加大了管理和宣传报道力度。白塘高丰村委会的离婚女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我们邀请了一些代表、委员、人民陪审员和司法监督员旁听庭审并且进行座谈讨论;香榭丽都小区的物业纠纷案到小区巡回审理,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小区业主来旁听;中心医院发生的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案,在庭审时,我们请了电视媒体来公开报道。 在司法作风方面,我们加大了对各项工作纪律和庭审作风的检查力度,多次对上班时间到岗和在岗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按照区里要求扎实开展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正气、治软聚力”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治理工作,向“庸懒散软”行为“亮剑”;坚持每月例会制度,大会小会上强调工作纪律和作风,大部分干警都有所改观。另外,我们还从9月份起加大了公车使用监督管理力度,禁止公车私用,禁止双休日使用公车,禁止将车辆外借,禁止一切违章驾驶行为,有效杜绝了交通事故和其他影响法院和法官形象事件的发生。 三是内外结合搭建监督平台。 一方面是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领导干部是关键,这其中包括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当然最主要的还在于“一把手”。从大的方面来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仅仅是纪检组长、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也是院领导班子的共同责任。要始终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绝不能“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从具体的个案来说,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具体案件处理的把关,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也是对案件承办人的一种监督。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专职部门是不可或缺的力量。纪检监察部门应当积极主动地协助院党组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注意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敢于打破情面。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还要积极整合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和资源,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部门与组织人事、机关党务、审判管理、立案信访、审判监督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另一方面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员、检察机关、新闻媒体等方方面面的监督,尤其是注重接受来自当事人的监督,把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评价作为考核法院和法官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在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这方面,我们现在已经开展的主要有两项工作,而且都已经纳入了案件评查的范围:一项是把当事人的联系电话写入裁判文书,由院领导、纪检监察和审监庭不定期地通过电话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和承办人的评价。一项是裁判文书上网公示,除了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各种不宜公开的案件之外,所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原则上都要在吉州法院网公开展示。现在我们网站上已经上传了一部分裁判文书。裁判文书上网,有利于制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预防司法腐败,促使法官追求精密司法,减少裁判文书的瑕疵。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院上下都应当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狠抓工作落实,形成整体合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正廉洁司法带来的实惠和温暖,为全区创建“人文社区、美丽乡村”的总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高效的法律服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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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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