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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配合公安开展“清网行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1-11-10 16:44: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董王超)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主动融入政法工作大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清网行动”开展以来,全院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22件27人,全部在法定审限内审结,无一起引发上访事件发生,有力保障了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该院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协助做好在逃人员亲属思想工作。要求法官充分利用巡回办案、送达文书等有利时机,积极宣传投案自首有关政策,详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在逃人员家属思想工作,极力争取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二是提高服务水平,为“清网行动”提供优质档案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开辟档案查询绿色通道,根据查询民警提供的检索信息,有针对性地整理所需犯罪人的信息、侦查笔录、前科以及作案情况记录等资料,为追逃行动顺利开展提供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三是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在逃人员案件审理工作效率。规范在逃犯罪人员到案后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快案件流转节奏,强化节点控制,要求庭长、审判长切实加强案件审限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般在 10日内宣判,普通程序审理一般在 20日内宣判。 四是注重宽严相济,严格落实投案自首有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清网行动”相关政策,依法对主动投案自首、自愿承担被害人损失、认罪态度较好的被告人严格按法律政策给予从轻处罚,为清网行动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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