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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实行在押人员未决羁押表现评鉴制度
发布时间:2011-10-26 10:08:43
新闻发布会现场
光明网讯(通讯员 饶国君)
10月24日,重庆市“在押人员未决羁押表现评鉴制度”在云阳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从本次会议上获悉,对在押人员未决羁押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纳入法定减轻或从重处罚情节,将从试点逐步走向推开,今后将更加规范化、更加制度化,并引入阳光操作机制取得广泛认同。
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引导和帮助犯罪人员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本身符合我国的社会管理文明建设,也是刑事立法精神要旨之一。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从羁押之日开始,应该就在接受教育、训诫与改造,既要让他们认识到曾经因为自己的放纵或失足而没有了自由,也要让他们感受到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看到以实际行动认罪、悔罪,积极配合监管改造,可以赢得早日新生、重见曙光的机会。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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