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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梁平法院实现上诉卷宗移送“无缝衔接”
发布时间:2011-08-31 09:55: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谢春花)   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多项举措,规范案卷移送流程管理,实现了上诉案件移送“无缝衔接”。今年1-7月份,共上报上诉案件119件,平均时间25天,同比缩短5天。

    对案卷卷宗移送实行“定岗”、“定责”、“定时限”,在立案庭设专人负责上诉案件移送工作,并设置A、B角,避免出现因工作人员外出、请假等事由延误移送;实行相关节点登记制度,明确各节点责任人,填报节点包括案号、上诉人、判决书送达时间、收到上诉状时间、收到上诉费缴款凭证时间、移送到立案庭时间、上诉案件移送全程时间等。

    规范上诉材料递交工作,明确立案庭为上诉案件移送管理的专一部门,在送达裁判文书时,明确、具体地向当事人说明上诉状的递交流程,缩短上诉案件的流转周期,引导当事人直接向一审法院递交上诉状,尽量减少向二审法院递交或邮寄上诉状。

    严格审查上诉材料,对案件承办庭交由立案庭移送的上诉卷宗,严格审查上诉状及答辩状的送达手续是否齐全,以及是否提交上诉当事人双方的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对材料完备的予以接收,并登记在册,最大程度减少因移送不合格而退回上诉卷宗的现象。

    专人专期专车移送案卷资料,凡经审查超过规定期限向立案庭移送上诉状及相关材料的,由承办人及部门负责人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凡是卷宗材料不全、手续不完备、上诉信息填写不全的上诉案件,一律予以退回。对符合移送要求的案卷,每周二或周五派出专车,由专人将卷宗材料及缴费单据等一并报送中级法院。

    对发改案件及时通报,凡经中级法院二审发回的案件,在将二审结果登记在册后,及时通知各相关业务庭领取卷宗材料,并按照规定,在每季度末将该季度二审发回的案件结果及时向全院通报,为审判质量监督考核提供可靠依据。

    加强与上诉受理法院的信息沟通,尤其是提前做好批量案件上诉的衔接工作。加强立案庭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作,遇到当事人将上诉状邮寄给案件承办人的情况,要求承办人在收到上诉状后二日内移送立案庭并要求书记员及时整理装订案卷材料,以便尽快调卷移送。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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