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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着国徽下乡去
——河南卢氏县法院巡回审判特写
作者:赵富林   发布时间:2011-08-16 14:56:06


捧着国徽行进在乡间小路上
开庭审理

    8月11日上午,在河南省卢氏县杜关镇郑家湾村小学校院里,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卢氏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们正在开庭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这是该院积极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把法庭搬到乡下,就地审理,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的便民行动。

    现场布置:小院审理案件法庭威严不减

    当天上午一大早,卢氏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们就来到了杜关镇郑家湾村小学校,经过一番紧张的准备,一个简陋又不失威严的巡回法庭布置好了:在小学校院里并排摆放着两张桌子,上面摆放着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的牌子,审判长的桌子上放着法槌,审判桌背后还挂起了庄严的国徽……整个布置和在法院的布置基本一样。

    上午10时,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庭审正式开始。原告来某诉称,被告彭某雇用其盖房摔伤,造成9级伤残,故请求法庭判决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6000余元。

    针对原告起诉,被告彭某代理人进行了答辩。

    由于双方观点分歧较大,中午11时53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并表示将协调双方在庭外调解。

    以案释法:将庭审变成鲜活的法律讲堂

    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以案释法,向参加旁听的近百名群众开展了法制教育,解答了旁听群众的法律咨询。他们结合农村常见的相邻关系、赡养纠纷、土地承包、人身损害纠纷等案例,从法律角度,情理方面,以案说法,让群众认识和睦相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遇到纠纷要和为贵,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通过正当的手段,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庭审结束时,笔者采访了一位自始至终都在旁听庭审的老者,问他对案件审理的看法,这位农民说:“自古以来,只听说打官司要到衙门里去,今天我亲眼看到人民法院把案子放到我们家门口来办,方便了打官司的人,也使我们受到了教育,这多好啊。”

    院长感言:农家小院审案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

    自古以来,审案断案都是在威严的衙门或法庭中进行的,在农家小院、田间地头审案子,这样的事情不多见。然而卢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保却笑着告诉记者说:“捧着国徽下乡开庭,这样的庭审对于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

    张军保说,卢氏县是河南省最偏远的一个深山区县,素有“河南小西藏”之称,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农民群众普遍法律知识缺乏,村民们一旦打起官司来,路途遥远来回不便,而且不了解法院办案程序,一次次地往法院跑,真是太辛苦了。

    为解决群众立案难、告状难问题,该院成立了巡回法庭,固定时间和人员,对一些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案件,实行巡回办案。对一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巡回法庭根据实际根据直接受理、开庭,进行调解或作出判决,将审判工作从审判法庭转移到农家小院,田间地头。

    同时,还邀请乡干部、村民现场监督。这样一来,不仅方便了群众的诉讼,还将审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实现了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很受农民朋友的欢迎。为了使巡回审判常态化、制度化、网络化、全域化,该院在全县中心乡镇设立了巡回审判联系点,覆盖全县19个乡镇。

    巡回审判:架起和辖区群众的“连心桥”

    据悉,卢氏法院推出巡回法庭后,不但使广大农民减轻了诉讼之苦,用于更多的时间投入到生产生活中去,还实现了人民群众不出乡镇便可以立案打官司的愿望,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深受群众称赞。

    据统计,今年1-8月份,该院“巡回法庭”深入辖区19个乡镇100多个村庄,以案讲法20多次(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0多人次,审结离婚、赡养、土地承包、相邻权、继承、宅基、人身损害等纠纷案件近百件,其中70%的案件调解结案。人民群众亲切称“巡回法庭”是法院与群众的“连心桥”。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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