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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大学生打工热的冷思考
作者:贺静   发布时间:2011-07-14 10:37:16


    暑假来临,为了让自己的暑假过得更充实,大多数大学生选择了暑假去打工,他们希望通过打工积累社会经验、开阔视野,同时自食其力挣点“外快”补贴学费或生活费。

    然而,在暑假打工热的背后也出现了不少负面新闻值得我们注意。上海电视新闻报道,几十位从火车上下车的大学二三年级学生,背着行李叙述着无处可去的困境。当时大学生面对采访,告诉记者他们是一家中介公司到他们学校组织到上海打工的,每人付出了200元的中介费,可是到了上海被告知那家公司无法接受大学生打工,几位大学生甚至说自己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消费者基金会的副主任张洪峰在新浪微博上报料称,河南175名大学生深圳打工露宿街头,学生们每人交纳了250元车费、50元管理费、50元体检费,共计350元,由招工代理带领到达深圳打暑假工,原定的深圳华盛玩具有限公司未按计划接纳,致使175人现露宿该公司附近的广场,无处容身。也许面对日益升温的暑假大学生打工热,我们还需要更多理性的冷思考。

    有热情,更要有谨慎。大学生面对暑假打工总是热情满满,但一些不法分子却经常利用了暑期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实施各种诈骗活动,大学生暑假打工有热情,更要有谨慎。首先,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学生在工作时必须注意人身和财物的安全,尽量避免高危性工作,假如工作实在有危险性,要明确用人单位是否投了意外伤害、工伤保险等。对于网络上发布的或校园贴的“野广告”也要有一定的警惕性,不能不加选择地全信,对招聘信息有怀疑的最好与同学结伴前往。其次,要注意相关证据的保留。特别在未签订合同的单位工作,应注意保留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注意保留协议、上岗卡、收据等相关证据,一旦受骗,要通过正规的渠道举证、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学生们还可以填暑期社会实践表为由,要求打工单位在表上签字、盖章,以证明自己暑期在单位社会实践,一旦发生相关纠纷时,也可作为证据使用。

    看工资,更要看资质。工资的高低往往是大学生找工作特别关注的,考虑工资是必要的,但更应关注相关单位的资质。要看用人单位的资质,尽量对用人单位有全面了解,确认用人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无营业执照,是否有招工权;要看培训机构的资质,对于准备参加培训的学生,应核实授课时数等,索要并保留招生简章、书面合同、学费收据等维权证据。要看中介机构的资质,目前有较多以“职业中介”为幌子实施的各种诈骗活动,在选择中介公司时,最好查阅中介机构相关资质,查看其有无固定办公、经营场所等,缴纳中介费时也要妥善保管收据等证据。

    学经验,更要学维权。大部分学生选择暑假打工都是想为自己毕业后走向社会积累点社会经验,但其实严格意义上讲,大学生工作不叫“打工”,最多称为“勤工俭学”,大学生暑期打工并不在《劳动法》的保护范围内,因而一旦出现纠纷就只能适用民法,而到法院进行起诉则意味着成本高、进度慢,这对大学生来说很不划算,所以大学生打工前应有充分的维权意识。一是尽量与用人单位签订兼职用工协议。协议中明确打工时间、期限,报酬标准、报酬支付日期、是否加班等具体内容,并妥善保管协议以免遗失。二是学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工作中若发现明显异常,学生应及时向校方和警方报告,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果用工者明显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收取押金、克扣薪酬、变相加班等,也应及时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主管部门的监察人员反映,寻求帮助。三是有联合意识。大学生打工尽量不要个人“单打一”,最好联合起来,统一和用人单位事前签一份用工协议,一起对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工资等做出明确要求,这样一旦投诉到相关部门也好处理些。

    其实,为大学生暑假打工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的氛围,不仅需要学生们做到要谨慎、看资质、学维权,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多方支持。例如,学校平时要重视对学生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等的教育,可以适当地以学校名义帮学生联系暑假实习和打工的单位;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尽早填补“法律空白”,把大学生这种假期工、兼职工等纳入相关部门管辖范围内,或建立相应的服务机构,从而更好地避免学生跳进暑假打工的各种“陷阱”中,帮助学生完成好暑假打工这场由在校迈向社会的“预演”。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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