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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中院:让司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作者:区鸿雁 发布时间:2011-07-04 09:43:22
乡村法庭 2006年,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囊括全国法院系统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教育培训”、“调研工作”、“司法统计”和“司法辅助技术”五个先进单位荣誉。2007年,被云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2009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10年,被最高法院指定为全国40家法院文化建设试点单位和全国100家法院司法公开试点单位之一,再度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调研工作两个单项荣誉…… 辉煌的业绩不在堆积,而在创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诸多荣誉面前,没有在耀眼的光环中驻足,而是把荣誉当鞭策当动力,把争创全国一流法院作为奋斗目标,让司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在构建和谐曲靖中不断前行。 法院大门为群众敞开 “两位先请坐,我先给你们倒杯水,有什么事情慢慢说……”4月19日,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信访接待室,值班法官颇有耐心地热情接待两位“气冲冲”来访的“当事人”,经过一番咨询和询问以后,这两位露出笑脸的“当事人”亮明身份,他们是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的督查人员。 曲靖中院先后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不断加强硬件建设,立案窗口配齐电脑、打印机等设施;安检区设置安检门、安全监控设施;当事人休息区配置了座椅、饮水机等设施;还配备了导诉值班法官,并设置了含开庭案件公示、民事诉讼风险提示、诉讼常识为主要内容的电子显示屏,并在中国法院网曲靖频道开设案件信息、开庭公告、诉讼须知和法院新闻等栏目,方便立案群众充分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 为确保残疾当事人诉讼权利,曲靖中院还在立案窗口建成残疾人通道、无障碍窗口和专门法庭,为残疾人提供人性化服务。曲靖中院诉讼服务区设在进法院大门的辅楼和一楼大厅,主要承担对外服务功能,大厅包括安检区、导诉区、窗口区、接待区、便民服务区等五大功能区,连接诉讼与社会、诉讼与当事人对接的一个平台,树立服务社会、服务百姓、服务审判的大服务格局,为当事人提供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一体化的服务。 曲靖中院在大力开展立案释明、诉前调解及判后释疑工作同时,完善法院信访接待室和司法调解室,全市两级法院在配齐配强信访接待干部和司法调解人员的基础上,对2007年至2010年的1760件信访案件逐件排查,认真清理,做到不留死角,对其中的30件信访积案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限期办结。截止2010年10月,曲靖两级法院来信同比下降20.65%,来访下降31.57%,诉讼案件一审服判率高达84.57%。 为从源头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曲靖中院将信访工作作为大立案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明确把办案的社会效果和判后释疑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复查等各个环节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发生,不断细化和健全每月院长接待日制度和院领导轮流到信访部门大接访制度,对排查掌握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的不稳定隐患,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实行预约接待和下访解决,将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其中明确对重信重访案件按照一案一个工作组、一个责任人、一个包案领导、一个具体责任人和一个协查法官的方式进行包案,随后按照包案领导与上访人见卷宗、见承办人和见上访人的“三见面”的方式开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哪里有人群哪里有法官 “摆桌凳,挂布标,发培训材料,现在开庭!”去年10月19日上午,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法庭庭审活动在一个叫舍帮歹的山村院落有条不紊地进行。 书记员首先宣布了开庭前各项准备和法庭纪律。随后,审判长宣布关于村民老王与老龚的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正式开庭审理,期间,原被告及委托人之间唇枪舌剑,经过一个多小时审理,应邀前来旁听的20多名人民调解员和30多名当地群众,在家门口亲身体验法庭的气氛。 “枯燥乏味的程序性工作变得好学易用,和风细雨中化解矛盾普了法,一个字,好!”快人快语的人民调解员老李说。这种特殊的庭审,不但强化了村民的诉讼意识,还给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村民们都说:“法院的这种审判方式好,既教育了当事人,也教育了我们。”60多岁的村民老刘说。 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曲靖中院党组结合辖区多属山区,农村幅员广阔,偏远群众出行不便、经济条件不好、矛盾纠纷类型相对集中等客观实际,切实转变审判方式,强化司法服务职能,以“法官多下乡,群众少跑路”的工作措施来体现人民性。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下,曲靖中院在辖区115个乡镇1613个村(居)委会设有综治室、警务室和调解室,设立了固定巡回审判法庭,构建了具有云南特色的“3+1”维稳模式。工作中,强化诉讼前的调解工作,完善调解的多元衔接机制,创新调解方式方法,确保司法调解工作的有效运转。据不完全统计,仅司法公开宣传月期间,曲靖中院民事、审判监督等部门及辖区9个基层法院、特别是派出中心人民法庭,就先后巡回审判民事、轻微刑事案件300余件,受教育群众上万人。 法院结合曲靖实际推出“法官多下乡,群众少跑路,重大典型案件请人来旁听”的工作模式来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法官;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法官”的目标。 涉诉特困救助解民忧 “我代表三个孤儿深深感谢党,感谢政府和法院的恩情,我一定会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让三个孩子健康成长!”在曲靖市第三次涉诉特困人员救助金发放现场会上,三个受救助孤儿的监护人王先生紧紧握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雪松的手说。 家在农村的被害人王女士公婆早逝,丈夫外出打工时不慎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王女士一人独自挑起生活的重担,靠种田拉扯膝下的一子二女。然而屋漏又遭连夜雨,2009年3月,王女士不幸被同村村民杀害,罪犯无财产可供执行,王女士家一贫如洗,三个年幼的孩子无人照顾,只得去田里捡别人不要的洋芋等食物充饥。得知妹妹家遭遇的不幸,家在农村同样生活拮据,还有常年病卧的老人和上学的孩子需要照顾的王先生将三个孩子带到自己家里抚养,生活十分艰难。此次救助金发放现场会上,王先生作为三个孤儿的监护人,领到了6000元的救助金。 据介绍,在2008年至2009年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针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难”与因“执行难”而形成的涉诉特困人员生存难和涉诉信访案增多的现实状况,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到曲靖调研时提出了建立涉诉特困人员救助制度的思路,并联合云南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以云南最大的县级市宣威为试点,探索建立了以政府主导、法院推动,与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等部门衔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涉诉特殊困难人员执行救助机制。当天的涉诉特困执行救助金发放中,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批准程序,曲靖对62件案件的184名涉诉特困当事人进行了救助,救助金额达41.2万元。 据了解,截止去年,曲靖全市共对903件案件的1404名涉诉困难当事人进行了救助,发放了救助金350余万元,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228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72人纳入医保,为部分生活上亟待救助的特困人员解决了燃眉之急。 “实施救助不仅凸显了党委、政府及人民法院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缓解了法院执行难,同时也缓解了涉诉涉法信访问题。”在云南省人大召开的《涉诉特困人员救助办法》立法调研座谈会中,李雪松院长说,当前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中,“求偿不能”、“求助无路”的执行案件占有一定比重。通过救助,有效解决了一批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长期上访、缠诉的涉诉信访案件。特别是云南省人大立法调研座谈会的召开,有力推动了“宣威模式”、“曲靖经验”进入地方立法层面。 做维护法律尊严的先行者 “到曲靖任职,我不担心我们法官的办案水平和能力,只担心司法廉洁问题,担心队伍问题。”2009年12月29日,从文山中院调到曲靖中院任职的李雪松院长,在与曲靖中院干警的首次见面会上,说出的第一句话让中院工作人员振聋发聩。 2010年1月,曲靖中院通过中国法院网曲靖频道开通了民意沟通电子邮箱,同时确定每周一下午为全市法院公众活动开放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还通过与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拒绝赌博承诺书、廉洁办案承诺书,与家属签订家属助廉责任书,曲靖中院有效筑牢了清正廉洁的制度防线。 系列廉洁举措的出台,不仅解决了干警们在廉政建设认识上的“松”、“软”、“疲”问题,做到警钟长鸣,也为提升全院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廉政建设从我做起,从中院班子做起,从中院部门领导和基层法院班子做起,从小事做起,向我看齐,做一名维护法律尊严的先行者。”2010年2月7日,李雪松被选举任命为曲靖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时的发言,也是他对抓好司法廉洁建设的态度和决心。 在曲靖中院,日常廉洁警示教育随处可见:电梯内、办公桌上、立案大厅等场所摆放着“五个严禁”警示牌,滚动宣传栏里张贴着宣传材料。 为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曲靖中院召开了专题学习、专题工作会议、向干警赠送励志书籍外,中院还不断创新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2010年6月,全市两级法院投入360余万元购置了法院三级专网,并对视频会议室进行了改造。中院及辖区9个基层法院和26个派出人民法庭全面完成了三级法院网建设工程。专网建成当天,曲靖法院系统“五个一工程”正式启动。一是每月“推荐一本好书”,深入开展好“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终身学习理念。二是每月组织“观看一部好电影”,丰富法官的文化生活,缓解工作的压力和疲劳。三是每月“撰写一篇反思笔记”,盘点个人工作中的得失和对法院“大家庭”的功过。四是每月“讲授一堂党风廉政课”,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五是每月“开展一次业务培训”,采取法官教法官的方式通过三级视频的方式向全市法院干警讲授。在“一把手”的重视和带领下,曲靖法院较好地发挥了法院廉文化导向功能、凝聚功能、约束功能、激励功能和感召功能。 “养廉”,是李雪松提及最多的问题。他认为,法官在“养廉”问题上,绝不可忽视微小的隐患。有一会有二、有二会有三,那些巨贪也是一点一滴慢慢积累,最后才由量变到质变。 在他看来,中国是礼仪之邦,这个礼仪有健康的礼,也有不健康的礼,目前更会掺杂一些非法违法之礼,对于这种违法之礼,即使再少,也要拒之门外。“拒”不仅是法官职业品格的昭显,也是对正义的宣传,有利于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只有司法公正,才能体现法律的公信力,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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