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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法院构建安保联动机制防范恶性突发事件
发布时间:2011-06-21 16:41: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覃自茹 王艺术)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恶性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审判、执行工作秩序,今年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通过与公安、武警等部门构建联防联动机制,确保了法院及法庭工作安全。
对于重大刑事案件的开庭和重大案件的执行时,由法院申请,公安局治安大队、110巡警及城区派出所协助维护审判、执行秩序。110巡警优先在县法院加强周边环境的巡查,加大对可疑人员和车辆的盘查力度,防范发生意外事件。基层派出所在法庭有办公、审判、执行时,也加大对法庭周边环境的巡查,确保法庭办公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协助法院在内部重点部门、要害区域完善监控报警系统,逐步实行法院内部监控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法院(法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公安机关就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每隔一段时间,法院与公安机关互相通报可能产生危害的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敏感案件、集团诉讼案件等情况,对有可能制造事端的高风险人员,纳入公安、政府、司法基层基础工作范围,共同做好稳控工作,严防造成现实危害。 每年不定期与石门县公安局进行科目联合演练,接受公安局就安保工作的专门培训、帮助和指导。预防在值庭、押解、看管、安检等情况下因当事人情绪失控而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对于已经出现的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稳妥的处置,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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