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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法院安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陈凯   发布时间:2011-06-10 14:47:41


    近年来,全国法院发生了多起当事人携带各种危险物品冲进法院并造成了伤害后果的恶性突发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使法官的人身安全、法院的审判秩序受到影响,法院形象乃至司法权威受到损害。法院实行安检,涉及到诉讼参加人、旁听群众、法官、法警以及安检装备等方方面面,目前在安检过程中暴露出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有些诉讼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对进入法庭要“安检”表示不理解、不支持,抵触情绪较大,常有抱怨之声。少数当事人不仅不予配合,还口出脏话。

    二是有些律师认为自己是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专业人员,法院对他们进入法庭进行“安检”,是对他们的不信任,有的外地律师甚至认为当地法院是对他们人格的污辱,从而不予配合。

    三是警力不足,缺乏应急能力。法院法警力量不足,法警同时要承担押解、协助执行、处突等任务,实际安检岗位警力配备不足,没有多余的警力维护安检秩序和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四是法官与法警之间的沟通、配合不够,加大了安检工作的难度。对于不公开开庭的案件,有的法官没有预先告之法警,而法警按照安检程序让旁听人员进入法院后,法官才告知不公开庭审,此时劝退旁听人员往往工作量特别大。

    对此,启东法院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对安检工作的要求,明确安检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对安检人力、物力的投入。进一步推行安检工作日常化和制度化,增强法警的责任心,最大限度地发挥日常安检的效能,以全面提高防控能力。

    二是通过媒体加大对法院安检工作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在安检处显著位置公开张贴《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使诉讼参与人(尤其是律师)、旁听人员,清楚了解安检有关规定,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是配足警力,人防、物防、技防三到位。购置必配的安检设置,加强法警队伍建设,增加法警编制,配足法院机关及人民法庭安检警力,配齐防暴警用装备,加强武装警卫巡逻,必要时可以携带武器执勤安检。

    四是加强法官与法警之间的沟通,强化配合意识。审判、执行、信访接待部门与法警部门要适时互通警情信息,对言行过激的当事人要重点防控,及时制定处突预案,牢牢抓住安保工作的主动权,将安保险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是强化与公安联动机制。强化法院与公安局的联动机制,就法院安保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制定安保措施,明确双方的任务和职责。法院审理重大案件时,可以直接与公安局进行联系协调警力,一起维护法庭秩序。

    (作者单位: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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