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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罚到联合利华认错为止
作者:傅运华   发布时间:2011-05-10 16:21:54


    据5月9日新华网报道:国家发改委5月6日宣布,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多次“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上海市物价局对其做出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针对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开出的首张高额罚单。

    在发改委公布处罚决定后,联合利华公司5月6日下午也迅速发表了一份声明。该声明称,联合利华作为一家对中国有长远承诺的跨国公司,“我们充分了解中国国情,尊重国家发改委及上海市物价局的决定”。

    对于国家发改委的罚单,联合利华的声明中“长远承诺、充分了解中国国情、尊重处罚决定”等字眼则显得耐人寻味。该声明意思我们可以理解为,联合利华尊重国家发改委及上海市物价局的决定,是因为这是在中国,受你中国政府管辖,有点“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味道,好像受了很大的委屈一样。其“认罚不认错”的心态表露无疑。

    今年3月,宝洁、欧莱雅、汉高等8家化妆品制造商就曾因结盟操纵价格达20年,被西班牙政府处罚5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4亿余元)。相比之下,上海市物价局对其做出20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联合利华来说可谓是九牛一毛、不痛不痒,根本达不到“罚到其心痛”的效果。跨国公司在中国如此低廉的违法成本,很难通过行政处罚对其起到震慑作用。

    中国对跨国企业优待由来已久,即使其在中国犯错,也仅仅是象征性的对其进行处罚一下,对其“照顾”了之后,跨国企业却并不领情,反而摆出一副认罚不认错的高傲姿态来,着实让人难以忍受。

    笔者认为,对这些违法的跨国企业其实大可不必对其进行“照顾”。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中国市场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坚挺的消费市场,尤其是在化妆品等“奢侈品”上,中国人的购买力直让老外们惊呼“中国人真有钱”。巨大的市场和购买力对所有的跨国企业都有这致命的吸引力,对联合利华这种在中国的年销售额已达10亿欧元的大型跨国企业来说,其违法在先,即使对其进行200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也未尝不可,再重的处罚,也不足以使其从中国撤回投资,退出中国市场。

    既然联合利华不认错、不整改,那就应该罚到它认错、整改为止。对于一个不可能离开而又不守主人规矩的客人,我们有必要“留手”吗?

    (作者单位: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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