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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宋瑞敏 发布时间:2011-03-21 15:32:31
党风廉政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好不好,直接关系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审判工作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要加强和完善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一是在思想上要加强认识。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业务和其他工作之间的辩证关系,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必须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又离不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在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和主体地位,把责任制纳入法院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与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是在工作上要对症下药。要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判、执行等工作纪律方面规定的学习,要求干警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意识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制意识。要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干警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各种模糊和错误认识,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要通过走访活动了解情况,结合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抓好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效果。 三是在治本上要完善制度。在制度建设方面,要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人的有效机制,保证审判队伍的纯洁。要重点完善廉政谈话和诫勉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建设考核、奖惩制度等等,同时还要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等审判管理制度,使各项制度更加符合审判工作发展的客观规律,具有操作性、可行性。只要是制定实施的制度,就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讲条件、打折扣或是不执行。要在干警中大力倡导踏实工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讲真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决打击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暗作为”的不良行为,确保实现政令畅通,勤政高效。 四是在措施上要强化监督。在内部监督方面,要强化诉讼中的监督,充分发挥法院内部的审判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要强化执行工作中的监督,加强执行案款的管理,保证当事人尽快实现权利;要强化审判管理监督,主管院长、庭长要按照岗位职责和管理规定,在尊重和保障合议庭、独任审判员审判权力的基础上加强审判管理,保障审判的合法性;要强化法院监察机构的监督,将监察监督渗透到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中去。在外部监督方面,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舆论监督,要认真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要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严格约束法官的业内外活动。不仅要把眼睛盯住法官的八小时以内,还要盯住八小时以外;不仅要盯住法官的工作圈、学习圈,还要盯住法官的生活圈、朋友圈和交际圈。通过上下联动的立体监督方式,形成人人接受监督,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机制,以防止审判权力失控,防止法官行为失范,防止人民法院失信。 五是在落实上要严格考核。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和责任制,在半年和年终都要按照制度规定严格考核,对工作中出现的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经常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严厉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使规章制度真正成为每个法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纪检监察部门是法院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力量,要确保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积极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要认真贯彻《监察工作条例》,全面落实《条例》赋予监察部门的内部监督权,确保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行使独立办案权。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把自己的工作落脚并融入到具体的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及法院管理的各个方面。对于群众反映可能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要适时介入、跟踪监督查办,做到早发现、早查处,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要广泛建立法院干警廉政档案,全面如实记载廉政表现,既体现涉嫌不廉问题或违法违纪现象,也体现拒腐拒贿及廉洁自律方面的现实表现。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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