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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中成长
作者:史芳   发布时间:2011-03-07 15:41:40


    迈入法庭的大门,已有陌生的面孔迎上前来询问:“请问你是史法官吗?你们几点上班?”微笑着回答了接二连三的问题,和往日没感觉有什么不同。

    走进办公室,未来得及打开电脑,门口遇到的中年女子已经尾随而至。原来是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刚刚收到应诉材料立马就赶到法院来了。可能是长期劳作的缘故,面容憔悴,嗓门却是高亢,似乎未从丈夫起诉离婚的冲击中缓过劲来,尚未落座就开始数落起丈夫的不是来。倒上一杯水放在她手边,暂时放下计划中要做的工作,担当起一个合格的倾听者。中年女子还在喋喋不休,而我却有一阵恍惚,有些感慨。短短四年间,我已不是刚开始办案的那个逮着当事人就是一通大道理的楞头青了,基层法庭工作的历练告诉我,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必须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像眼前的这个长期围着灶台、孩子打转的农村妇女,现在需要的是有一个渠道发泄她心中对丈夫的不满,而不是由一个小年轻来教她生活的大道理。一阵数落过后,中年女子的情绪明显平静下来,擦擦微红的眼睛站起身告辞,嘴里嘟囔着,开庭时再过来,法官很耐心,相信法院会公正处理的。

    送走当事人,长吁一口气,打开电脑,开始写判决书。审查每一份证据,论证每一个观点,摈除之前的随意,回归思维的严谨。事实部分很简单,简明地罗列一下即可,写到本院认为部分,似乎被卡住了。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事故责任认定书言明,一方的铲车未登记上牌,需承担责任。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不知道铲车要上牌照或者是要到哪里上牌照,我也迷糊了,印象中铲车属于机械设备,也归于机动车行列吗?赶紧与承办交警取得联系,也未知所以然。查找了一下相关资料,又和相熟的几家保险公司作了沟通,基本达成共识,于是具体的处理方案终于有底了。不过,既然当初大家的认识都存在误区,再组织一次调解应该也是可行的。事不宜迟,立刻与当事人取得联系,释明我的初步判断意见,果不其然,双方爽快地确定了赔偿数额及付款时间。我的工作相对也就简单许多,当天下午双方就到法庭签署了调解书。

    大多时候,法庭是喧嚣的,空气里充斥着争执的意味,但更多时候,不乏的是感激、微笑、宽容、理解。忙碌的法庭,我成长的家!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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