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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时化解纠纷 法官敬业精神感动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1-03-03 15:40: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贾红燕 王鹏)   2月28日下午时近2点钟,在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内,原告王某握着法官刘洋的手说:“法官,你们调解这么久,现在都2点了,你们还饿着肚子,无论如何要去吃个午饭”。刘洋法官摆摆手,笑着说:“只要案子调解了,大家都满意了就是对我最大的夸赞和支持。”

    2010年12月11日,庐阳区法院受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王某将车主、车辆挂靠公司、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考虑到该案属于交通事故纠纷,承办法官刘洋决定庭前调解,以尽量消除双方的矛盾分歧。然而,由于原告诉状中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十几项赔偿费用,在多项赔偿费用上原、被告的分歧意见较大,对费用计算标准及天数均有异议,被告保险公司也认为应该核减原告的误工天数及赔偿标准,双方一直僵持不下。为实现案结事了,让原告早日拿到赔偿金,刘法官没有被双方的对立情绪难倒,通过主持双方多次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讲法律摆事实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针对十多项赔偿费用一项项地逐一进行调解,每项费用调解都达半个小时以上。

    刘洋法官的诚心和耐心以及敬业精神感动了当事人,最终保险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5万多元,车主先前垫付的1.4万元的医药费也不再主张要回,车辆挂靠公司也同意支付2000元的赔偿金,长达五个多小时的调解终于圆满画上了句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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