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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优先保障农户权益
发布时间:2011-02-24 10:31: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红 李永居)
“感谢泗洪法院为我们争取了权益。”2月23日上午,刚出席完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农户代表王某感激地说。
2010年11月,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万事达公司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后因万事达公司固定资产贬值,三次拍卖流拍。2011年2月,在泗洪法院协调努力下,第四次变卖终于成功。泗洪法院考虑到债权人中农户较多,债权分配比例不高,于是对债权额较大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泗洪支行和财政局做工作,放弃部分优先受偿权,最终使得的农户债权分配比例有所提高,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农户的权益。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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