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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经验”的前世今生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法院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工作纪实
作者:艾庆平   发布时间:2011-02-17 09:09:3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地处渝东南边陲的武陵山区腹地,渝、鄂、湘、黔四省市在此接壤,是重庆市面积最大的县。全县辖39个乡镇,人口约82万,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3.6%。

    这个山区大县,因地广人稀、交通落后、人民法庭设置较少,群众诉讼难、诉讼成本高是个难题。截至2009年5月,全县乡镇通畅率仅为53.8%,建制村通达率仅为34.4%,建制村通畅率仅为14%。全县3个人民法庭管辖区域均在10个乡镇左右。农村当事人诉讼均需徒步爬山越岭数小时,再多次换乘乡村交通车才能顺利到达中心法庭,开庭一次耗费3-4天,交通住宿要数百元,所争议标的原本是轻微的婚姻家庭、财产损害、相邻权等民事纠纷。打官司难、打官司贵,成为当地群众不愿进法院的主因,而现存的民间纠纷必须得到有效地化解。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2009年初,该院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研,对全县诉讼环境来了一次全面“摸底”。分析调研报告后,该院决定科学调配司法资源,集中力量依托人民法庭、便民审判站、便民联系点、便民联络员,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努力建成“全覆盖、多方位、广服务”的便民诉讼网络,让老百姓真实感受到打官司的“公正、便宜、方便”。

    “把庭开到老百姓家里”,解决诉讼难的立足点应该放在维护民生上。出于这样的考虑,先后出台的《便民诉讼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便民诉讼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便民诉讼工作制度》、《诉讼联络员职责》为便民网络的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班子成员分片联系、机关干部挂庭联系、人民法庭定点联系、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推进策略,将全县按地域分为东西中三个片区,由院领导任片区组长,走进乡镇村社,与当地党委政府通力合作,协调设立综合调处站、点工作,经当地推荐法院遴选聘任了一批公道正派、威信高的人士担纲诉讼联络员。纵向是庭、站、点、员的“四位一体”,以3个人民法庭为中心,高规格、严标准建成9个巡回审判站,39个联络点加上319名联络员的“乡镇成片、站点一体、上下互动、东西兼顾”的大调解格局;横向是县委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办、基层党委政府参与的大扇形工作面,内部是信息沟通和合力解决矛盾的综合应对机制。自此,便民诉讼网络的制度环境、组织机构、人力资源、运行规则已经完备成型。

    为补充司法力量,2010年,该院推行聘请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的工作机制。除已聘请的诉讼联络员外,在各乡镇另行选聘1至2名在当地威性较高,有较强法律政策水平的同志作为特邀调解员,与当地人民陪审员、诉讼联络员一起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对已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先请当事人所在地的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诉讼联络员共同进行庭前调解,特邀调解员负责主持调解工作。对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及时报请法庭以调解书形式予以确认。对庭前调解难以达成一致协议的案件,在庭中、庭后仍可邀请调解员参与调解,发挥特邀调解员熟悉当地民族习惯优势,形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诉讼联络员+特邀调解员+法官”的工作模式,让老百姓打官司放心、明白,法律文书送达难、调查取证难、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发现难等问题得到解决,司法效率大幅度提升。3个人民法庭所办理案件的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0%以上,简易程序案件平均结案时间由原来的45天缩短为15天。

    以巡回审理站、诉讼联系点为依托,移动立案、移动审理,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人员的“两移动三固定”便民措施,切实缓解了诉讼难的问题。巡回审理将法庭搬到了田间坝头,当事人需要诉讼可以与当地诉讼联络员联系,由联络员先行代收案件,先行调解,也可直接预约法庭上门收案。仅2009年,3个人民法庭收案1160件,结案1156件,分别较上年同比上升534件和541件,人民法庭的巡回立案率为43.35%,巡回审理率为41.57%。诉讼联络员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32人次,代收案件318件,代为传送文书480件(次),协助参与调解356件。2009年3个人民法庭的调撤率平均为83.9%,调解兑现率为96%,服判息诉率为93.9%,全年无发回重申案件、无上诉改判案件、无缠诉缠访案件。

    2009年底,逾东南民族地区两级法院以18个人民法庭为中心,建立了30个巡回审判站,133个便民诉讼联系点,聘请了1245名诉讼联络员。起步早、措施实、效果好的酉阳法院尝到了甜头。因审判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全市优秀法院。该院民二庭、第二人民法庭还先后分别被授予“重庆市巾帼文明岗”、“重庆市青年文明号”称号。第二、第三人民法庭被重庆高院命名为“民生法庭达标单位”。“摩托法官”白明德被授予“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光荣入选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重庆市第三届十佳法官”。

    成绩面前,更应冷静。该院院长朱文林说:只有做好小事,才能干成大事。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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