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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连续12年保持违纪违法零目标
发布时间:2011-02-15 15:21: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智全)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注重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和强化内外监督,促使反腐倡廉工作重心由事后惩治向事前教育监督转变,连续12年保持了违纪违法零目标。

    创新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该院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起完善的党风廉政责任制报告、考核和追究体系,有效地将违纪违法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设立“廉政书架”,开通“廉政之窗”局域网,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长年坚持警示教育和廉政诫勉谈话,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延展监督领域,形成立体监督网络,有效构筑起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一方面,该院通过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核查、对上级法院或本院再审案件或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等方式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确保司法廉洁。另一方面,该院积极依托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通过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开举报电话、聘请司法廉政监督员、召开廉政建设座谈会等方式,把党内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群众监督、法纪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将管理监督范围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延伸到生活圈、娱乐圈和社交圈,努力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有效地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自1999年实施上述制度以来,该院接到的群众投诉逐年下降,共有50余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受到市(省)级以上表彰,其中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表彰3人,1人荣记一等功,3人荣立三等功,5名法官分别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和 “重庆市十佳法官”等殊荣。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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