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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成因及对策
作者:张月淑 金永南 发布时间:2011-01-04 10:26:39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因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建设,以及镇、村企业改制遗留的土地等问题,引发的诉讼时有发生,且具有一定的群体性。 笔者经过调研发现,涉集体土地纠纷的成因有以下几种: 一是乡镇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引发土地纠纷。原镇、村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办的乡镇、村属企业,在90年代改制为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对土地未办理征用手续,土地使用权未作变更,导致在企业与村集体、村民之间产生土地纠纷。 二是乡镇兴办企业未征先用引发土地纠纷。农村集体土地转化为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有权部门的严格审批。有的乡镇采取先使用土地,后补办征地审批手续的办法,解决用地之需。而一旦土地审批环节产生问题,极易在企业、政府之间产生纠纷。 三是小城镇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土地纠纷。小城镇建设过程中,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兴建农民街,一般都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该类房屋在买卖、拆迁时,容易引发土地使用纠纷。 四是违法租用情形下引发的土地纠纷。因出让土地价格较高、手续审批严格,一些用地者租用集体土地兴办企业,每年向村里交纳一定金额的土地使用费。而村里的土地是向各家农户收集流转而来,当因土地价格上涨、国家征用土地时,用地人与村里及农户常为补偿费用而发生纠纷。 涉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纠纷,涉及面广、影响大,处理不妥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笔者建议: 一是出台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针对企业改制、农民街建设过程中遗留的土地问题,建议政府组织人员进行专项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通过补交合理的费用、补办土地征用、出让手续,使土地使用合法化、房屋产权合法化,彻底解决该类问题。 二是加强监督,规范利用集体土地。加强土地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规范用地行为,及时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要纠正先用后征、以租代征等土地使用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切实保护耕地。 三是加强协调,妥善处理土地问题。要建立、健全涉集体土地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利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民间调解等纠纷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因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而产生的纠纷。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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