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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法院:利用POS机刷卡套现的犯罪特点、成因和对策
作者:刘红英 孙跃君 发布时间:2010-12-31 14:23:19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经营犯罪案件中发现,利用POS机刷卡套现作为非法经营罪中的一种新增犯罪类型,案件数量明显上升。2010年该院共审结此类案件7件,占非法经营类犯罪的35%,应引起重视。 案件特点: 1、犯罪金额大。在全年审结的此类案件中,非法经营额动辄数百万元,最高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2497万余元。 2、涉案人员文化水平不高。涉案人员多为中介服务人员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小商户,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 3、经常并发其他犯罪。如刷卡人套现后恶意透支,同时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等。 4、社会影响恶劣。涉案人员为逃避银行的查处,从互联网或者通过他人购买外地非法申领的POS机,或者租用、借用他人POS机实施犯罪,严重破坏了银行相关业务的发展。 成因分析: 1、银行信用卡发放泛滥,申领POS机准入门槛低。银行之间竞争激烈,争相发卡,导致发卡重数量轻质量。另外银行对申领POS机只进行书面审核,提供相关工商资料即可领取,犯罪分子获取容易,给POS机刷卡套现犯罪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2、利用POS机刷卡套现投入小,获利快。利用POS机刷卡套现不需专门的营业场所,也无需雇佣人员,而刷卡手续费为1%至3%,收益可观。 3、涉案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涉案人员对相关法律知之甚少,认为信用卡本身便具备透支功能,存在套现并未违法行为的认识误区。 4、银行后续监管不力。涉案人员采用非整数套现具有很大的迷惑性,银行单从帐面上很难分辨是正常交易行为还是套现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手段。 对策建议: 1、银行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银行应严把信用卡客户和POS机签约商户准入关,注重现场调查,建立对签约商户的定期审查制度。商业银行之间加强合作,建议共享“客户信用度”信息库,共同提升商户异常交易的监控和查处力度。 2、加强法制宣传。在办理信用卡和申领POS机时发放专门的法律权利义务告知书,在银行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摆放法律知识和案例宣传图片,对群众公布监督电话、举报热线。 3、有关部门加强联动。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散布的非法广告信息及时查处、屏蔽,联合防范、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并对并发犯罪彻底追查、及时判处,提高法律制裁的威慑力。 (作者单位: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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