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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感悟:司法的权威来自哪里
作者:葛梅安 发布时间:2010-12-04 17:12:30
当“暴力抗法”、“法官被侵害”的消息一次次撩拨国人敏感的神经,人们在诅咒暴力、哀叹社会浮躁之时,留给人们更多的是关于司法权威的思考。司法权威到底来自哪里?
司法权威不仅来自司法机关自身,更重要的是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我国的国体决定了人民在国家中的决定地位,同时也决定了司法应有“人民性”的烙印。“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罚犯罪,化解矛盾”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就需要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通过自身司法职能的充分发挥,使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工作,进而达到感情认同、思想认同。司法工作者与群众的接触,就是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处理,不仅是双方当事人,还要使周围的群众看到司法工作者的公平,感受到他的公正,体会到他的廉洁,理解他的服务。从而达到教育人民、张扬法制的目的。倘若司法工作者做到这些,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者恐怕只有信任、感激和敬畏了。 司法的权威来自司法工作者的强烈的责任感。一个人的工作状态取决于他对工作的责任感,正如艾青的诗句所言,“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作为司法工作者,只有明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才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司法工作中,才能够心甘情愿的为人民服务。法官陈燕萍正是带着对人民群众无限深情,扎根基层14年,情系百姓,无私奉献,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审理30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被誉为“真情为百姓、公正建和谐的基层好法官”。人们在赞叹她的同时,又有谁不为她高度的责任感而由衷的敬意呢! 司法的权威来自深入群众的工作作风。我国人民司法工作有着深入群众工作的良好传统,马锡五 “陇东平暴案”、“刘巧儿婚姻案”、“李寡妇改嫁案”等,就是极具代表性的深入群众,走群众路线的经典案例。时下,社会矛盾集中、多发,法律关系复杂,要弄清事实真相,化解纠纷,建设“和谐社会”,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进行“巡回审判”仍不失为的有效的工作方法。 司法的权威来自司法工作者综合素质的提高。司法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司法工作者不仅要有较高的业务能力,更要懂得司法礼仪、讲究工作艺术,采用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工作方法,讲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从而使人民群众通过本不愿发生的诉讼,思想上收到法制教育,道德上得到礼仪的熏陶,心灵上得到慰藉,人格上得到尊重。这样人们到法院感受到将是实实在在的正义、公正,这时在人民心目中司法的权威就会很高很高。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阿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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