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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一涉黑团伙涉嫌十宗罪 12人法庭受审
作者:郑宏辉 黄铁伟   发布时间:2008-09-05 10:16:27


    9月4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以张建军、崔学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该案12名被告人共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贷款诈骗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等十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以来,张建军纠集两劳回归、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张建军、崔学建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金印、崔新新和张永刚、康玉衡、于长旺(三人另案处理)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李涛、汪大峰、郭纪国、凡清玉、门新房、支东方、康守良、张德州和赵新胜、戴宋文、张绍阳、韩平、崔庆利(五人另案处理)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该组织有明确分工,张建军、崔学建平时负责指挥、领导,金印平时为张建军开车,于长旺、康玉衡、张永刚、赵新胜、李涛、戴宋文、汪大峰、崔新新、韩平、凡清玉、郭纪国、门新房、张德州等人看护生意、工程及照顾赌场等。该组织到2008年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组织比较稳定,人员多达3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团伙的组织领导者张建军、崔学建以黑恶势力为依托,承包工程供料、开设窑厂、承包纸浆厂,并采取在洗浴中心长期包房开设赌场抽取佣金、受雇他人收取费用、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获取大量不义之财。自2003年以来,张建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以寻衅滋事、聚众赌博、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为手段,在开封县城关镇、刘店乡、杜良乡、兴隆乡等地区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横行乡里、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检察机关还指控,上述12名被告人还部分或全部参与实施了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赌博、寻衅滋事、抢劫等犯罪,并实施了殴打群众、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

    该案起诉书长达24页,公诉案卷宗15册,主要证据复印件560页。

    该案由于被告人数多,案情较为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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