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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披露:18万元绊倒重庆年轻副区长
发布时间:2008-05-20 14:22:16
今年1月2日,原(重庆)涪陵区政府副区长孔军利用职务之便,大搞权钱交易,收受他人贿赂18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一个48岁的年轻副厅级干部,缘何受金钱诱惑一步步走上犯罪之路? 昨日,检察机关披露了该起受贿案的细节。 局长落网牵出副区长受贿 2007年7月,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正在查办涪陵区农机局局长罗某涉嫌挪用公款、贪污案。案子快要办结的时候,检察官发现罗某还在隐藏什么。 几经周折,罗某交代“为感谢副区长孔军对我工作的支持,曾送给他10万元现金……” 获悉重大线索的检察官立即将情况向分管检察长汇报。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大力协作下,检察机关利剑出击,对孔军展开了缜密初查并掌握铁证,2007年8月9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很快,孔军被依法逮捕。 被万元“红包”拉下水 2004年9月,时年45岁的孔军被组织委以重任,从涪陵区农业局副局长破格提升为涪陵区政府副区长,主管该区农业、林业以及水利等工作。 当上副区长后,建筑老板范某利用“老乡”关系与孔军套上了近乎。2004年年底,范某提出要拜望“老乡”孔军,饭局结束后,范某拿出1万元“红包”送给孔军。此后,范某也升级为孔军的“好朋友”。 另一名建筑老板牟某也曾主动上门认亲,管孔军叫“孔哥”。2005年春节前,牟某在送孔军回家途中拿出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说:“孔哥,你母亲生日我没去,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孔军很快就笑纳了。 在金钱的诱惑下,身为副厅级官员的孔军逐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贪欲开闸 一发不可收 2004年年底,市政府下达了三峡水库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时任副区长的孔军出任涪陵区三峡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该工程。 同样由“老乡”变为“朋友”的余某多次找到孔军,请他帮忙弄点工程。孔军表示愿意出力,答应给有关部门“打招呼”。之后,涪陵区某局及其下属部门的负责人先后都接到分管领导孔军打来的“关照指示”。孔军还担心这样做“朋友”还不够,索性放下领导架子设宴请部下相关人员一起吃饭,落实安排的“工作”。 不久,余某便顺利地揽得涪陵区三峡水库周边绿化带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涪陵区某单位的装修工程和涪陵区渔港工程等计百万标的工程项目。 2007年1月,孔军和余某见面后,收下“感谢费”3万元。 因涪陵区农机局的经费划拨由孔军审批,时任农机局局长的罗某,为了出政绩,常常为经费问题找到孔军。2007年1月12日,孔军安排财政拨付“区长支农专项资金”20万元给农机局,作为工作经费。 拿到钱的罗某于同月20日从单位小金库中取出现金10万元,装在一个黑色挎包里。在宴请孔军吃饭后,精明的罗某为掩人耳目,把装有10万元现金的包说成是一包“咸菜”,孔二话没说便接受了。 半月后,罗某频频致电要求孔军尽快拨付100万元的农机购机补贴款。没过几天,孔军就安排财政提前预支60万元给了农机局。 “吃”了10万元一包的“咸菜”,堂堂副区长的孔军就这样成为了金钱的奴隶。对此,孔军也坦言“那是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软!在金钱的诱惑下,我丢失了灵魂,迷失了自我,现在后悔呀!” 来源:
华龙网-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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