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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贪官发短信谩骂市领导牵出腐败案
作者: 王尚义 李静 张自勇 张卫东 发布时间:2008-02-26 16:04:09
杜欣,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委原书记(副厅级),涉及149人行贿、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的腐败案主角。2007年底,河南省开封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杜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杜欣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工作调整、安排就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17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50余万元、美金2.5万元及价值3700元的电脑1台;利用管理新华区人事、财务等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贪污公款两笔共计35万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杜欣有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财产共计1360余万元、美金4.14余万元,对其中人民币374万元、美金1.6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案发———“短信事件”牵出特大腐败案 平顶山市,商周时代应国所在地,又称“鹰城”。位于河南省中南部,中国煤炭工业城市。全市辖六县(市)、四区,新华区是其中之一。新华区面积157平方公里,总人口36万余人,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位居河南省城区十强。杜欣在这里当政8年,步入人生顶峰并跌入犯罪深渊。 2006年10月,平顶山市的领导干部和党代表都收到了一条短信,这个来自陌生号码的信息是辱骂时任平顶山市委书记邓永俭的。“短信是一首顺口溜,对市委书记本人进行谩骂,对他的政绩进行攻击,煽动党代表们不要再选举邓永俭任市委书记。”一位看过这条短信的干部说。这条短信发布时,距离平顶山市第七届党代会召开还有一个多月,而且这次会议是换届会,所以平顶山市上上下下都十分敏感。“短信事件”被迅速上报到公安部。短信发布者很快被锁定:时任平顶山市新华区委书记的杜欣。 很快,杜欣被查处。他不仅交代了“短信事件”,还交代了贪污、受贿等犯罪事实。在担任新华区委书记的8年间,杜欣共收受149人的贿赂。“短信事件”出人意料地牵出了一个涉案金额巨大、牵涉官员众多的腐败案。“新华区的官场似乎发生了一场地震。”一位当地官员如是说。 卖官———把权力换成金钱 杜欣的受贿记录从担任新华区委书记的第二年开始。从平顶山市委副秘书长到新华区委书记,这一职场角色的转换,让杜欣对自己的仕途充满信心。上任一年间,他对新华区全面建设前景设计出了充满希望的蓝图。然而,伴随着权力增加,他便开始利用职权为自己谋私利。 一天,一位不速之客敲开了杜欣办公室的门,她叫李萍(已被判刑),是新华区曙光街道办事处一名普通干部,她向杜欣表明希望能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的愿望后,留下了1万元人民币和价值6000元的公文包及8000元购物卡。2000年9月,经杜欣同意,李萍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曙 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尝到甜头的李萍从此变本加厉地投杜欣所好,不但自己向杜欣行贿,还介绍他人向杜欣行贿。2003年春天,杜欣因病住院,此时已升至曙光街道办事处主任的李萍利用这个机会,带着辛某、孙某到医院看望。辛某对杜欣说:“杜书记,我们办事处书记的位子空着呢,能不能让李萍接任?”杜欣想了想说:“她当主任才不久,先干着吧。”见杜欣没有直接表态,李萍等三人主动说了“李萍升任办事处书记、辛某升任办事处主任、孙某当某村支部书记”的愿望后,辛某将早已准备好的2万元人民币塞进杜欣的枕头下。 “一发而不可收”是杜欣担任新华区委书记后7年中收受贿赂的真实写照。翻开卷宗,行贿人员149人217笔记录中,有关职务晋升的有102笔、工作调整的有44笔、安排就业的有20笔,另有项目审批8笔、其他43笔。杜欣收受贿赂的高峰期大多在逢年过节、干部调整、在外学习考察、自己或家属生病住院期间。可以说,担任重要领导岗位的辉煌历史,也是杜欣的贪污贿赂史。 卖权———区委书记成了“保护伞” 杜欣似乎是个“有求必应”的领导,无论几千元还是几十万元,只要给他送钱,求他办事的人就会有一个满意的结果,甚至有些干部犯了错误,只要送了钱,杜欣就成了他们的“保护伞”。 新华区某委原主任郭某因工作失误于2002年下半年被免职。2003年1月,郭某找到杜欣,让他帮忙调整工作,并送给杜欣2万元钱。2003年3月,经杜欣同意,郭某被任命为新华区某局局长。担任局长后,郭某自觉有杜欣庇护,更加肆无忌惮。2006年8月,因违反劳动纪律给自己正在上学的子女安排工作,郭某受到新华区纪委查处。为减轻处分,郭某再次向杜欣求救,杜欣安慰他说:“别着急,这事要冷静。我最近要去厦门参加招商会,你给我准备点钱吧。”两天后,郭某送给杜欣5万元。后经杜欣向区委组织部提议,郭某的局长职务得以保留。但好景不长,因上级部门不同意新华区的处理意见,郭某最终还是被免职。 平顶山汝州市某煤矿是私人无证开采的违规煤矿,被平顶山市煤炭、安监等职能部门查处过多次。为了寻到靠山,该矿矿长连某费尽心机结识了杜欣,并先后两次向杜欣行贿7万元人民币,以金钱为媒,与杜欣建立了“深厚的友谊”。2005年11月,新华区煤炭局稽查队又到该矿检查工作,对该矿作出了处以50万元罚款,勒令停产停业,并对连某本人处以3万元罚款。当时杜欣正在河南省委党校学习,连某连夜找到杜欣,并将30万元人民币装进一水果箱送到杜欣宿舍。第二天,有了底气的连某带人私自把已被查封的矿门砸开,继续开工,之后又带着矿工对前来执法的稽查人员进行围攻。这一事件立即引起上级部门关注,新华区煤炭工业局立即决定将此事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严肃处理,并将这一决定向杜欣作了汇报。这样的解决方法当然是杜欣不想看到的。杜欣把连某找来痛斥一顿,同时打电话给新华区煤炭工业局局长,批评说:“办事太鲁莽,不成熟,不要把事闹大。弄到上面,区里也不好看。让他‘出点血’,把事处理就算了。”经过杜欣的干预,连某交了十几万元罚款,在全区矿长会议上作了书面检查,事情就此结束。有了杜欣的保护,连某违规开矿行为更加肆无忌惮,杜欣因此也有了更畅通的财路。2006年上半年,为了感谢杜欣,连某再次送上了10万元“辛苦费”。 贪污———为爬上更高职位 换届选举是杜欣每一次急于更新自己仕途的中转站。2002年初,为了把自己活动为“平顶山市后备干部”,杜欣借口为新华区争取副区长指标需要花钱,安排时任新华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的曹某从区委办公室财务为自己拿出公款5万元。这笔公款被杜欣用于自己职务晋升请客送礼。后曹某找了5万元的装修票、食品票、汽油票等发票,自己签字后陆续交给财务冲了账。在2005年地方党委、政府换届中,由于对新华区发展作出的贡献突出,杜欣被任命为新华区委书记,享受副厅级待遇。不久新华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曹某在杜欣的鼎力帮助下,被任命为新华区政府副区长。 杜欣的前任区委书记先后升任平顶山市委宣传部部长、常务副市长。在人们看来,新华区的领导一直是升任市级领导的热门人选。可是杜欣却在这个位子上一干8年没有升迁,尽管得到了一个副厅级待遇,但不是实职,这让杜欣很着急。2005年九十月份,杜欣借口自己职务调整需要活动,安排时任新华区财政局局长的贺某从区财政为其解决活动经费,由于受杜欣的提携而升至区财政局局长一职的贺某极力讨好杜欣,从区财政拨款42万余元给新华区医院、机关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从中套现31万元,将其中30万元交给杜欣。因为案发,这笔钱有一部分没有使用,被追回。 反思———是什么将杜欣撂倒? 新华区是平顶山市的核心区域,区域内煤炭资源丰富,亦是该市政治、文化中心,经济指标一直在平顶山市名列前茅。1998年,杜欣调任新华区任区委书记后,新华区的经济继续平稳发展。 “他相当有能力,这几年新华区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有人这样评价杜欣。2005年,新华区实现生产总值14.53亿元,同比增长23.4%。2003年至2004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先进个人名单中也能看到杜欣的名字。 “在平顶山,不知道市委书记是谁的很多,不知道我杜欣的恐怕很少。”杜欣自己曾如此夸口。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颇有才华”的领导干部,由于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放弃了党性修养,使自己走上一条犯罪道路。是什么把杜欣撂倒了? 在开封市检察院的卷宗内,有一份悔过书,它的作者就是杜欣。杜欣为自己走上犯罪之路总结了四条教训:第一,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偏离党性轨道,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逐步蜕变为一个利欲熏心、自私自利的人。第二,经不住诱惑,拜金主义占据头脑,不能以党员干部的党性原则和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打个人小算盘,患得患失,以权谋私,见钱眼开,私欲膨胀,无视法律和党纪。第三,名利思想严重,贪欲之心放大。所犯罪行远离入党宣誓内容要求,丧失了共产党员的政治立场。第四,个人主义严重,资产阶级思想作怪。追求时尚生活,羡慕腐化消费,恬不知耻地为个人捞钱,搞权钱交易,败坏党风政风。 读过“这四条”的检察官都说,这更像是杜欣在某次会议上的讲话。 长期与贪官较量并一直领衔查办杜欣案的开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兴盛对杜欣犯罪有着更深刻的看法。张兴盛分析认为:第一,杜欣长期“雄踞一方”,逐步滋生了“唯我独尊”的霸气,由“一把手”变成了“一霸手”。第二,思想意识和人生观的蜕化、变异催生了他的贪欲,二者又恶性循环。第三,暴露出有关部门对权力的监督不够,客观上放纵了杜欣这样的贪官长期犯罪,最终走上不归路。第四,在杜欣的眼中,没有党纪国法。杜欣和近年来倒掉的许多官员一样,对党纪国法不可能不知,对违法的后果也心知肚明。但他们还是伸出了手,甚至肆无忌惮,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以为自己是党和政府的“要员”,认为党纪国法已经管不着他们了,认为自己有能耐和机会以及条件规避党纪国法的严惩了。殊不知,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日益加强,人民群众对贪污腐败深恶痛绝,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坚定不移,无论什么人,敢于挑战党纪国法的尊严,必会受到严惩。 来源:
新华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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