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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列车未开空调 "铁老大"被索赔16元
作者:陈川 发布时间:2004-07-07 15:14:12
55名旅客购买了西安至成都的K5次空调列车票,然而在17个小时的行程中空调始终未开,车厢内的55名旅客闷热难耐。与铁路部门交涉退赔空调费未果,其中一名北京乘客怒将成都铁路分局客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5元的空调费和1元钱的违约金。昨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来自北京的原告朱明勇和来自成都的两名被告代理人到庭,展开了全国首例因空调列车未提供空调服务的公益诉讼。
未开空调 车厢像蒸笼 原告朱明勇告诉记者,今年4月22日,他和其他50余名旅客乘坐西安开往成都的K5次新空调快速客车,票价为182元。列车始发时,车厢内气温超过了30℃,而他所在的9号车厢在17个小时的行程中,一直没有开空调,车厢热得像蒸笼。后列车员表示,9号车厢空调系统从西安发车前已发生故障,无法修复,并答应安排旅客到成都后由成都火车站退还空调费用。 次日早晨列车到达成都后,50余名旅客与车站人员就此事进行交涉,对方表示,可以退赔15元的空调费,但乘客必须把车票交到站上。该50余名乘客认为车票作为报销凭证不能收走,于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5月17日,朱明勇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将成都铁路分局客运公司告上法庭。 原告告诉记者,此案被告系成铁分局客运公司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但案件由哪个法院审他却考虑了很久。按照规定,列车始发地和目的地即西安和成都两市的铁路运输法院都有管辖权,最终朱明勇还是决定向离自己居住城市北京较近的西安铁路运输法院递交了起诉书。 被告当庭提出反诉 昨日上午9时许,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成铁分局客运公司两名代理人及两名证人到庭参加诉讼。因原告朱明勇本身就是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因此他没有委托代理人。原告在法庭上称,乘客和铁路运营部门构成合同关系,由于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空调服务,因此要求对方返还15元空调费,并支付未履行合同所产生的违约金1元。 被告代理人则表示,空调故障属于意外事故,不属于违约行为,因此不应承担违约金。在法庭上,被告代理人还当庭提出反诉,要求原告支付因他们参加诉讼引起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990元,但此要求被法院以“反诉没有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超出反诉时限”为由驳回。上午11时许,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告“铁老大”是公益诉讼 原告朱明勇表示,铁路运输部门作为一个垄断行业,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强势群体,一向有“铁老大”的称呼。如果当初他们55名乘客欠缺法律意识,没有去找铁路部门对未开空调讨说法的话,他们的利益就会白白被侵害。此次提起的总标的仅16元的诉讼,是一个公益诉讼,主要想通过对“铁老大”的叫板行为,引起铁路部门对乘客利益的重视,督促其提高服务意识。虽然此案还没有最终判决结果,但如果胜诉的话,将会在法律上给其他乘客提供一个参照,能让他们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
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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