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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废铁伤坐骨神经 雇工致残获赔偿
作者:陆莉萍   发布时间:2003-09-23 15:23:41


    受雇搬运废铁的小张,左腿被铁块尖角刺伤,造成六级伤残。日前,上海闵行法院判令雇主申某赔偿25岁的小张伤残补偿金、医疗补助金等各类费用共计4.6万余元。

    25岁的小张从安徽来沪后,靠着四处打零工维持生计。今年3月5日,老乡申某雇佣小张装运废铁。废铁形状各异,有棱有角,毫无防护的搬运,伤害可以说是如影随形。事发当天中午时分,忙着干活的小张突然感到一阵疼痛,原来铁块锐利的尖角已将其左腿刺伤。经医院鉴定为左侧坐骨神经损伤等伤情,损伤的后遗症可相当于职工工伤的六级伤残。

    一个多月后,在同乡的调解下,申某与小张的父亲达成协议,由申某承担了医药费1.5万余元,并承担今后的医疗费。可年纪轻轻的小张已经是左腿伤残,其伤残补偿金、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等费用又从何而来,无奈之下小张又将申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上述费用共计7.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张受申某雇佣为其工作,申某应当对小张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并提供安全的生产条件和保障。小张在工作中受伤致残,申某应当支付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费用,法院遂根据有关标准酌定了赔偿数额。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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