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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浇菜坠入深沟获赔偿
发布时间:2003-09-19 15:29:09
金州区某村的汪老太81岁了,身体强健闲不住,经常种地浇菜。在一次进园浇菜时,不慎掉进邻居挖的两米多深的沟里,摔伤住院。出院后汪老太将挖沟的钟某夫妇告上了法庭。日前,金州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挖沟的钟某夫妇赔偿老太30%的医疗费。
2002年5月31日下午,汪老太独自提着粪桶去自家菜园浇地,路过邻居家新挖的沟时,滑倒在沟里,身体多处受伤,住进了医院。汪老太摔伤了,消息引起当地村民广泛关注。有的人说,汪老太太好强了,80多岁的人了,走平道都不稳,还提着粪桶去浇菜地,哪能不摔跟头!还有的讲,汪老太身体不错,挖沟的邻居有责任,如果他不挖那沟,即使汪老太摔了,也不至于那么重。而汪老太认为,若没有深沟自己不会受伤住院。因此,汪老太将邻居钟某夫妻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等费用1万余元。 钟某夫妇觉得自己很委屈:老太太摔伤的地方是他们家的院子,今年准备盖房才挖地基沟,两家之间原本就是山坡,没有路,挖的地方也离老太太家四五米远。老太太80多岁了,患有高血压和腿疼等病,在干重活时摔倒是自己的责任。 那么,汪老太摔伤到底该自己负责还是邻居负责呢?为慎重起见,法官到现场勘察,发现两家由于自然形成的地势原因,汪老太家的地势略高于钟家。钟家施工地紧邻汪老太经常通行的便道,长时间处于未完工的状态,但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因此,钟某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汪老太应该知道便道的危险性,自身疏忽,且从事与年龄、健康状况不相符的体力劳动,加大了伤害危险发生的可能性。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和具体情况,法院判决钟某夫妇按照30%的比例对汪老太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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