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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遭遇贪财女 红杏出墙又离婚
作者:钟玲   发布时间:2003-09-13 14:36:41


    婚姻是神圣的,但有极少数人却假借婚姻之名而行索取钱财之实。近日,四川泸县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依法判决原告高会芳与被告康维刚离婚,由原告返还向被告索要的现金7000元,并赔偿被告精神损失费3000元。

    急于结婚被索七千元

    40多岁的康维刚(化名)一直鳏居生活,因人过中年,倍感孤独,想趁目前年岁还不算太大的时候找个人结婚,也好晚年生活有个照应。正好邻县高会芳的丈夫去世不久,在媒人的介绍下,两人相识了。随后高借口自己缺钱,向康索要现金7000元。为了能与高结婚,康维刚只得将7500元交给高会芳,还将自己的黄谷650斤搬到高家。1998年12月,二人登记结婚时,高只将其中500元用于办理结婚手续,另外7000元则据为己有。婚后,康维刚到高家落户生活。

    基础不牢 纠纷不断

    康维刚婚后才发现,两人性格不合,常为琐事发生纠纷。到高家生活后,由于与高的儿女原本素不相识,缺乏了解和沟通,康维刚与高会芳子女之间的关系也搞得甚为不睦,常常为点小事就发生一场争吵,高会芳也不从中调和,任凭吵闹。此时,康维刚觉得高会芳一家都在针对自己,不仅高会芳和自己过不去,高的子女也和自己闹,原本找个妻子好好过日子的美好愿望成为泡影。为了缓和家庭矛盾,康维刚只得外出务工。

    妻子红杏出墙闹离婚

    在康维刚外出务工期间,高会芳与当地一宋姓男子关系暧昧。2001年10月,康维刚回家与妻子商量,到康的老家承包田地,一来夫妻能在一起还可以挣点钱,二来又能避免与高家其他人员间的矛盾。但好景不长,在承包田地期间,两人仍是纠纷不断,常为琐事角孽吵架。

    2002年上半年,高会芳干脆跑回家与宋姓男子公开同居生活。高的这一举动,使二人关系恶化,高会芳于今年4月以双方性格不合已分居生活,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康维刚离婚。康维刚同意离婚,但要求高返还婚前索要的7000元,并赔偿其因高的不忠行为而造成的精神损失1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高不忠实夫妻感情,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过错在高会芳,并给康维刚的精神造成了伤害,故其在婚前向康索要的现金应予返还。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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