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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伪劣西瓜籽 坑害农民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3-09-12 08:34:27


    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制售伪劣西瓜种子坑农案件,被告刘金辉、张海庆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10年,并附带民事赔偿合计25万元。

  刘金辉、张海庆分别是黑龙江省兰西县和望奎县农民。经查,刘金辉于2002年春天将私自生产的1.5吨(3000市斤)西瓜种子以每市斤45元的价格销售给兰西县大业种苗有限公司,大业公司法人张海庆以北京北方爱尔高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私自给这批西瓜种子包装,并命名为“丰神”、“丰度”,分别以每100克(0. 2市斤)65元、70元的价格全部销售给当地农民,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由于使用这些种子种植的西瓜普遍长势差、产量低,兰西县临江镇的程万青等21户农民向公安机关举报。经公安机关调查并委托农业专家鉴定证实,这些农户购买的“丰神”、“丰度”西瓜种子确属伪劣品,21户农民使用该种子种植西瓜165.5亩,损失合计人民币43万余元。兰西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对张、刘二人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刘金辉、张海庆制售伪劣种子,使农业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故此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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