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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余斤小麦换来一堆白条 二十一家农户无奈诉至法院 曹县法院妥处“坑农”案件还公道与民
发布时间:2011-08-12 14:35: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今年以来,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确保“以人为本”理念扎根于每名干警心中。近日,在一起侵害21家农户合法权益的仓储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曹县法院民二庭法官立足审判实际,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妥善化解了这起群体性涉农纠纷案件。
该案被告张某系山东省曹县曹城镇居民,在该县曹城镇孙庄开有小型面粉加工厂一所。2010年秋收之后,张某打着用小麦兑换面粉的幌子,诱骗孙庄村宋某、孔某等21家农户先后将35495斤小麦送交该厂。在收到小麦后,张某没有立即为村民兑换面粉,而向21户村民各出具欠条一份,并表示过段时间再进行兑换。可时间过去一个多月,村民们却迟迟见不到张某许诺的面粉,便纷纷前去讨要,张某却一再以诸如“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等理由进行敷衍。日子一天天过去,眼看着着手中的欠条变成“白条”,一年的收成打了水漂,21户村民们个个心急如焚,无奈之下联合提起诉讼,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小麦。 接到这起“坑农案件”后,法院党组十分重视。在迅速查明基本情况后,果断受理此案,并调派精干力量,保障纠纷得到妥善化解。经过依法审理,曹县法院查明被告张某已将该批小麦私自变卖,所得款项被其据为己有。21位原告所主张的被告所欠面粉35495斤,有被告出具的欠条等单据为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依法判处被告张某偿还原告宋某等21家农户面粉35495斤。判决结果一经公布,即赢得了众农户的交口称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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